【雙學判囚】律政司再發聲明反駁:覆核刑期非秋後算賬、政治檢控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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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午再就「衝公民廣場案」及「反東北發展示威案」覆核刑期爭議發表聲明,重申兩宗案件均不是在被告完成原來的刑罰後才提出刑期覆核,所以沒有所謂的「雙重追訴」或「雙重判刑」情況,又指兩宗案件完全依據適用法律處理,不存在所謂「秋後算賬」及「政治檢控」。
律政司早前就「雙學三子」羅冠聰、黃之鋒和周永康衝擊公民廣場的案件,以及13名示威者因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案,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日前裁定16人均由社會服務令改判成即時入獄,判決結果引起反響,有支持者批評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是有政治目的。律政司今午就兩宗法庭案件作回應,稱上訴庭判刑時,已考慮相關被告已完成其社會服務令,並給予刑期扣減,做法與過去處理刑期覆核或上訴案一致,,因此不存在所謂的「雙重追訴」或「雙重判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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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又指,在新界東北非法集結案件判刑後的21日內已向上訴庭申請覆核許可,而三子案則在去年8月,即判刑後14天內, 根據《裁判官條例》向主審裁判官申請刑期覆核,兩案的被告當時還沒有開始履行其社會服務令,因此不存在被告完成原來的刑罰後才提出刑期覆核;又重申覆核申請是在法例指定的期限內提出,完全不存在所謂「秋後算賬」的情況,強調兩宗案件完全依據適用法律處理,不存在所謂「政治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