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差異】工會:僱主巧立職位、分工不公 令男女同工不同酬
兩性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看似理所當然,但實際上過去10年男女間月入中位數差距不斷擴闊,由2006年的2,200元增加近倍至去年4,000元。究竟當中發生甚麼事?
《香港01》訪問多名工會人士,發現原來有僱主利用行政手段,例如巧立名目為相同工作設不同職位、刻意分配行政工作給男性等魔鬼細節,合理化男女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情況。
差之毫釐已可造成待遇不一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總幹事胡美蓮表示,在現行勞工法例下,原則上已沒有所謂「同工不同酬」的現象,不過在部份行業中「總會有啲唔同」存在。正正是一些輕微差異,造成男女員工同工不同酬的現象,當中涉及以下三種常見做法。
現象一:同工不同名
胡美蓮指出,部分行業僱主會巧立名目,開設不同職位。例如清潔行業中,兩名同樣負責商場清潔的員工,但二人職銜卻不同,一個是「服務員」、另一個則是「潔淨員」。由於二人職銜不同,令僱主可合理化二人同工不同酬的不公情況。
現象二:分工不公造成差異
另一方法則是以安排員工在不同工作崗位為由給予不同待遇。胡美蓮說,保安公司會因工作性質不同,向同一職級員工支付不同薪酬,例如留在控制中心工作的員工薪金,會較在大廈工作、巡樓的員工高。有保安公司長期只安排男員工在控制中心工作,令女保安員薪酬長期比男員工低。
現象三:善用男性既有優勢
建造業一直以男性為主,各工種持牌工人亦是男性佔大多數,直至近年才開始有女性入行,由於資歷差異,令女性工人薪酬比男性持牌工人低。
不過胡美蓮說,女性負責的工作往往與男性無異,甚至有個案是女性獨立完成某項工序,再由持牌男「師傅」檢查加簽作實,是另類的男女同工不同酬。
需針對結構性問題方能治本
胡美蓮認為,男女就業上的差別對待,歸根究柢是社會對兩性的定型,影響就業市場結構所致,亦與政府就業政策有關。她呼籲政府考慮檢討現行政策,致力提供更平等的就業環境,並且率先推動更多平等就業的措施,方能有帶動更多私人企業跟隨。
性別歧視仍常存於職場
新婦女協進會執行秘書楊愛媚指,現時職場上的性別歧視仍頗為常見,男女在待遇上仍面對不同程度的差別,期望僱主的思維應與時並進,對所有員工,不論男女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