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看唇瘡被揸胸 西醫笑言手抽筋非禮罪成 上訴失敗囚9月

女病人看唇瘡被揸胸 西醫笑言手抽筋非禮罪成 上訴失敗囚9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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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兩年前為一名看唇瘡的女病人診症時,被指「揸」女方左胸一下,並笑言手抽筋,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9個月。西醫不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指女病人沒有親眼看見胸部被「揸」,質疑或是醫療器材,例如聽筒等觸碰其胸部。高院法官早前頒下判辭,認為女病人已是成年人,有能力分辨胸部是否被人用手「揸」,因此駁回上訴,又指犯案涉及違反誠信,維持9個月刑期。

上訴人鄧輝宇,被控於2022年7月18日,在荔枝角道昇悅商場一診所非禮X。

西醫鄧輝宇就非禮罪在高等法院上訴被駁回,維持判囚9星期。
西醫鄧輝宇就非禮罪在高等法院上訴被駁回,維持判囚9星期。

女事主質問時上訴人發出笑聲

控方案情指,X過往曾到該診所,向上訴人求診。於案發日,她因唇瘡向上訴人求診,上訴人檢查她的唇瘡後,X準備戴回口罩,其左邊胸部被人用手「揸」了一下。X 問上訴人做了什麼,上訴人發出笑聲,聲稱手抽筋。X再問時,上訴人仍然笑著說手抽筋,並對X說:「胸大咗、形狀變靚咗。」X感到十分驚慌,沒有付款和取藥便離開診所,並在診所外致電男友和報警。

上訴人辯稱X或擔憂病情而緊張

上訴人在原審作供,指案發時替X檢查後,向她稱唇瘡可能由疱疹二型的性病引致,提醒X注意男友是否有性病徵狀,X因此顯得擔憂和緊張。他強調沒有非禮X。

原審裁判官接納X的證供,並指上訴人的證供不合情理,最終判他非禮罪成,並判囚9個月。

爭議X沒有看到被揸胸過程

上訴方提出多項理據,包括指X沒有親眼看見上訴人用手「揸」她的胸部,只是感覺到她左面胸部被人用手「揸」了一下。而X亦指沒有感到觸碰的物體有溫度,上訴方指可能是醫療器材,例如聽筒,觸碰X的胸。

指原審官提出極具引導性的問題

上訴方又指,X在原審主問時清楚表示,感覺不到該物體有郁動, 原審裁判官卻提出極具引導性的問題,問:「即係妳嘅意思即係手掌同手指,妳感覺到手指有喐, 係壓力嘅?」,X在原審裁判官引導下改變原有說法,並稱:「有,有喐嘅。」上訴人原審裁判官已經進入「格鬥場」,令他沒有得到公平的審訊。

X是成年女性應能分辨胸部是否被人揸

法官在判辭指,X的證供清晰地表明感到被人用手:「揸咗一下。」當時診症室內只有上訴人和 X,X問上訴人:「做咗啲咩嘢?」上訴人笑說: 「手抽筋。」更說:「胸大咗、形狀變靚咗。」上訴方質疑可能是意外觸碰,或X被醫療儀器觸及,但法官認同律政司說法,指X是成年女士,有能力分辨胸部是否被人用手「揸」。此外,X當時是在隔著衣服的情況下,被「揸」了一下,未能感到體溫屬正常。

此外,原審裁判官曾澄清X供稱有關被「揸」胸的情況,處理上訴的法官認為沒有任何不公,他其後亦容許控辯雙方發問跟進的問題。

犯案涉違反誠信

在判刑方面,法官指上訴人犯案屬違反誠信,X求診時遭醫生性侵,事件對她造成困擾及嚴重影響,判囚9個月非明顯過重。

因此,法官駁回上訴人的定罪和判刑上訴。

案件編號:HCMA29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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