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梁鎮宗非禮女模 官稱未碰敏感部位不代表不嚴重 判囚8周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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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梁鎮宗(Gary Leung)被指為互惠拍攝邀請的女模特兒拍性感照時,觸碰到女方的背部,及疑故意拉下其連身長裙令她的胸部外露,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案件今(11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屈麗雯指被告雖沒有觸及事主的敏感部位,但不代表性質不嚴重,又指事主因相信被告才會脫去胸罩「真空」拍攝,事件對她造成一定衝擊,判被告入獄8星期,但准被告以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梁鎮宗(40歲,攝影師),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2年12月16日晚至17日凌晨,在被告於迆灣永泰道的Gary Studio內非禮女事主X。

被告梁鎮宗被判囚8星期,但准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劉安琪攝)

認為被告是專業攝影師才答應拍攝

事發時27歲的女事主X稱,她收到被告的互惠拍攝邀請,而到其工作室拍攝。X稱,互惠拍攝是指雙方都不收報酬的拍攝,她答應前亦有看過被告的網站,認為被告是專業攝影師才答應。

被告突到X身後拉下其吊帶裙

X稱她到步後,被告要求她「真空」上陣,但她堅持要貼乳貼,被告卻稱會「穿崩」,又指外國模特兒都不會這樣。X後來換上吊帶長裙,並用上隱形胸圍,被告卻指效果,要她除下,她最後脫掉並「真空」上陣。期間被告站到她身後,並拉下其衣服令她的胸部外露。X指被告當時雖在她背後,但她看到在她面前約2點鐘方住有一部鏡頭被打開的小相機,她擔心被告在偷拍,之後亦見被告收起小相機。

官勸事主不用再怪責自己

屈官判刑時透露,X的心理報告指她至今仍怪責自己,並一直擔心被人偷拍,可能活於恐懼中,對其心理及精神造成很大影響。屈官稱她希望事主明白她毋須怪罪自己,因為心存歪念的人不是她。

斥被告利用事主信任犯案需監禁

屈官又指,被告經審訊被定罪,沒展現真誠悔意,但他過往工作上有優良表現,案發後轉換工作,顯示他重犯機會低,相信他已得到深刻教訓,但他利女用事主的信任犯案,判監是唯一選擇,故判他入獄8星期。

辯方曾透露,被告過去曾為甄子丹、佘詩曼、李佳芯、連詩雅等知名明星拍照,其作品Fashion Nude更曾獲攝影獎項。

案件編號:ESCC 42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