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銀行職員涉4度圖姦前下屬 事主掙扎未成事 休息後再作3嘗試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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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內地來港56歲的銀行男職員,涉酒後圖姦同樣來自內地的前女下屬不遂,被控4項企圖強姦罪,案件今(18日)於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被告與事主兩人當晚都有喝酒,事主見被告喝醉送他回家,遭被告抱及拉入房,並企圖強姦,惟事主不斷掙扎,加上二人太累,兩人均曾在床邊休息,被告再圖姦3次均未能成功。

被告張進国,56歲。他被控於2021年6月19日,在牛頭角沐寧街2號啟德1號某單位,四度企圖強姦女子X。

被告張進国在高等法院否認4項企圖強姦罪。(黃浩謙攝)

被告曾任事主X的上司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女事主X在國內出生,被派到香港一間銀行工作,她於2019年認識任她上司的被告,被告同樣由國內到港工作。翌年,X轉到另一銀行工作。兩人除工作上的接觸,亦有私下聯絡。X曾應邀到被告的住所,和被告一家用膳。

控方指,X與被告由始至終只有工作或朋友關係,沒有任何身體接觸,兩人亦沒有追求對方。

被告以介紹男士給X為名約食飯

於2021年6月18日晚上近凌晨時份,被告相約X到銅鑼灣見面,並稱想介紹一名男士予X認識。X到達時,見到被告和其友人似喝了很多酒,3人不想回家,遂到中環飲酒。

被告稱有珍貴的畫想給X邀X到家

3人飲至約凌晨2時,被告友人先行離開。X擔心被告喝醉,遂坐的士送被告回家。下車時,被告說有一幅珍貴的畫想給X看,邀X到他家。

被告曾咬X的胸及下體

兩人進門後,被告抱住X和將她拉入房,並大力推她到床上,再壓在X身上。X嘗試避開被告,但被告不理會並脫光自己的衣服,親吻X和摸X的身體,更咬她的胸部和下體,繼而脫光其衣服。為了拖延時間,X叫被告使用避孕套。此外,由於X不斷反抗,被告未能與X性交。

兩人糾纏太累曾在床邊休息

兩人因糾纏而感到疲累,X要求回家被拒,兩人遂在床邊休息。其後被告再3度嘗試強姦X,均因X掙扎而事敗。至早上7時,X才能離開被告的家。她於6月26日報警,被告則於8月16號被捕。

案件編號:HCCC11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