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外國與中港安排大不同 非全面執法 子彈也限量

撰文: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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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出爐,內地口岸區會實施全面內地刑事法律,意味內地人員可在內調查、拘捕等。而港府表明外國如英國、法國及美國、加拿大之間,都有一地兩檢安排,不過翻查有關國家做法,與中港版一地兩檢有異,外國只是「CIQ」(即海關、入境及檢疫),中港版卻是予內地一方擁全面刑事執法權;外國有做法是限制武器、子彈數量,惟港府現都未有具體訊息。政府消息指,不實施「CIQ」是因擔心引致保安漏洞,如有人故意挑戰法律等,但有人權組織狠批港府做法如同放下保障市民的責任。

於一地兩檢方案公布的記者會上,港府表明內地於內地口岸區有全面刑事管轄權。(盧翊銘攝)

據現時方案,B2、B3層部分區域及B4月台層都屬內地管轄範圍,全面實施內地刑事法律,港府亦已指內地會派出治安管理單位人員來港,他們會按「廣東模式」巡邏,即只持警棍,被問及會否帶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坦言,會按實際情況來應變,如收到恐襲情報,內地人員會有相應裝備。

乘坐「歐洲之星」列車的旅客也是有一地兩檢的安排,但英、法的刑事管轄權是以邊界來定,而非車廂。(視覺中國)

英法刑事管轄權以邊界為原則 

不過中港式的一地兩檢,與外國做法有異。以承載着「歐洲之星」列車的英法海底隧道為例,兩國於1991年簽訂《桑加特協定》,兩國乘客可一地兩檢,上車前完成兩國的出入境手續, 但刑事管轄權主要以邊界來定,僅劃出部分限制區域予對方執法,並非如中港的安排,列車即使進入香港,車廂仍屬內地管轄。

比較兩者做法,以車廂內宣揚「平反六四」為例,據現行一地兩檢方案,即使列車已進入香港,已抵西九站,內地人員仍可在該名乘客離開內地口岸區前執法,而港府是無法干涉;反之,若是採用英法模式的一地兩檢,列車進入香港後,因香港保障言論自由,該名宣揚平反六四的乘客便不會有被捕的危機。

人員帶子彈有上限 開槍只能為自衛或保護同袍

《桑加特協定》第10條更列明,即使對方國家人員在限制區域有拘捕行動,但也不能把被捕人士拘留逾24小時。英法兩國其後更簽署新協定,並於2005年3月生效,內容是限制法國警方的武備,如每名人員只能帶備一支手槍及12發子彈,且須穿着制服;手槍種類、性能、持槍人員姓名都要匯報予英方;開槍只能因自衛或保護同袍,且要立即通報英方。這與現時港府仍未能清楚交代內地人員的武備,明顯有異。

於高鐵一地兩檢方案中,內地人員於內地口岸區擁全面刑事執法權,這有別於外國做法,如美國與多國的預先清關協議。(資料圖片)

美國與多國預先清關協議僅限「CIQ」 搜身也受監察

除了英、法,美國現時與愛爾蘭、加拿大等多國,在飛機航運上有預先清關安排,亦即類似一地兩檢,由美國人員到當地機場辦理出入境手續。不過美國人員在當地機場有不少執法限制,以美國與加拿大的協定為例,刑事調查、拘捕的權力都不納入在內,亦即僅是「CIQ」(即海關、入境及檢疫)連要求搜身,也要有加拿大人員在場監察,旅客亦可隨時拒絕美方人員的檢查。這亦明顯與港府表明要「尊重內地法律」,不會干涉對方執法的做法有異。

政府消息:不實施「CIQ」因憂致保安漏洞

就今次高鐵一地兩檢方為何不實施「CIQ」模式,有政府消息人士解釋,這會引致兩大保安漏洞,包括可能引致更多偷渡者來港,增加他們申請免遣返聲請的可能;以及防止有人故意在關口挑戰法律,故認為僅予內地「CIQ」的做法不可行。

民權觀察:港府如同放下保障市民責任

不過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批評,難以理解港府放棄有關境內區域的司法管轄權,而港府難以干預內地部門的編制、裝備等,若有港人在內地口岸區被捕,帶返內地審訊,「到時點保障市民在內地得到公平審訊?港府係未交代到。」他直言港府的做法如同為了交通效益,放下保障市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