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到豪宅調查乘機偷iPad首飾 認3罪 官斥損害警隊聲譽囚15月
男警到上水豪宅單位調查爆竊案時,涉趁機拿走事主的iPad,事主利用機內的定位功能,追查到其機在男警住所附近。警方期後拘捕男警,並起出被告在調查另一單位時涉偷走的手飾。男警停職後,再在酒店偷內地人背包。男警今(5日)在粉嶺法院承認涉3宗盜竊案,求情稱他曾投資失利,但不缺錢,他在社運期間被人起底,現患抑鬱及適應障礙。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執行職務期間犯案,損害警隊聲譽,判他入獄15個月,並需賠償事主5200元。
被告許浩誠(31歲,警員),被控於2022年12月11日在大埔洞梓路某住宅偷竊一項鏈及一手鐲;2023年3月31日在上水ST. ANDREW'S PLACE偷竊一部iPad Air;及於2024年7月21日在牛頭角宏光道15號君立酒店大堂偷竊一部iPad Pro、一個67W充電插座及3條充電線,總值港幣5200元。
曾到一外籍人士家查爆竊案
案情指,一名住在大埔洞梓的外籍人士在2022年12月家中無人時遇竊,數隻戒指和亡妻的珠寶首飾不翼而飛,事主報警求助,大埔警區派出被告等人到場調查。
另一事主在警員到家調查後失iPad
另一宗爆竊案發生在2023年3月,住在上水某豪宅的任姓事主報警稱被爆竊,損失現金、珠寶和手錶等財物,被告等警員到場調查。事主同晚發現家中iPad不見了,用定位功能鎖定iPad在粉嶺一間餐廳內,距離被告住的屋苑約100米。
清潔工在被告所住屋苑平台撿到iPad
翌日,被告屋苑一名清潔工早上10時許在1樓某單位平台拾到該部iPad,保安交還警方。同日中午,被告向該單位住戶佯稱其母親跌了一部電話,住戶認得被告是也是住戶,遂讓被告到平台尋找,被告找不到東西後離開。
被告警誡下稱無做過
被告在4月2日被捕,家中被搜出1條金頸鏈連寶石吊墜,1隻金鐲連寶石,以及一部手提電腦和一部iPhone。被告在警誡下稱「我無做過」,並在錄影會面否認偷iPad,又指珠寶是他母親姑婆的遺物。
被告曾用電腦破解偷來的iPad
警方調查顯示,被告的手提電腦的破解軟件曾破解上水某豪宅偷來的iPad。另外,外籍事主憑照片認出搜獲的珠寶屬於其亡妻。
停職期間酒店內偷背包
被告因涉盜竊而被停職,期間他在酒店大堂趁一名內地男子辦理登記入住手續時,偷走內地男放在沙發的背囊,並用膠袋包住放在後樓梯後離開。同日,被告報警稱他拾到一個背囊。被告其後被捕。
曾投資補習社失敗但不缺錢
辯方求情指,被告入職逾12年,他投資補習社失敗,損失慘重。被告戶口仍有150萬元存款,並不缺錢,不知為何會盜竊。另外,被告在社會運動期間被起底,收到大量滋擾訊息,被告有抑鬱情況和適應障礙。
承認因貪心才偷竊
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指,被告執行職務期間犯案乃加刑因素,損害警隊聲譽。心理及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的狀況與他偷竊無關,被告承認他貪心才偷竊。裁判官就執勤時犯案兩罪判監1年,酒店偷竊罪判監半年,考慮刑期整體性後,被告就兩案被判入獄15個月。
案件編號:FLCC2188,232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