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何兆東夫婦涉受賄案 何交不出120萬保釋金 需續還柙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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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是警隊「明日之星」的總督察何兆東,被指與其妻子收受一名涉襲擊及欺詐案商人逾 110 萬元現金和禮物,並向該商人洩露警方資料。兩夫婦被廉署拘控受賄等罪名,案件9月在東區法院提堂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何的保釋金增至120萬元。案件日前再提訊,並押後11月21日轉到區院答辯,惟何因未能交出保釋金,要繼續還柙。
何被指收100萬現金及14萬禮物
男被告何兆東(38歲),警務處總督察,被控2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2021年8月26日、同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從商人曲海鵬接受共逾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包括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和價值超過14萬元的禮物,以向曲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包括疑犯及涉案人士資料,以及在警方調查的個案中優待曲或他的朋友。
何妻被控協助及教唆罪名
女被告何姸穎(36歲),是何的妻子,報稱家庭主婦,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指她於2021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何兆東接受上述利益中價值超過13萬元的禮物而優待曲海鵬。
辯方確認何交唔出保釋金
兩人於今年9月9日在東區法院首度提堂,何原獲廉署以5萬元保釋,惟蘇官當日把保釋金大幅曾至120萬元,何妻則准以2萬元保釋。案件在10月31日再提訊時,控方透露何雖然有保釋,但因未能滿足一項保釋條件而續還柙,辯方即確認何未能滿足的條件是:「交唔出保釋金。」處理案件的裁判官屈麗雯把案押後,准兩被告繼續以同樣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ESCC233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