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夾1000元鈔票賄賂滙豐銀行職員 商人被廉署起訴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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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涉嫌以1000元賄賂一間銀行的職員,要求職員協助開立銀行戶口,今日(21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他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將於明日(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蘇煒然攝)

36歲被告吕干真報稱商人。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今年8月27日到滙豐銀行粉嶺分行,要求開立銀行戶口,獲該行一名職員接待。

當知悉被告希望開設個人戶口用作商業用途時,該銀行職員向被告解釋如要開立公司銀行戶口,須到滙豐銀行的中小企中心申請。被告涉嫌將一本夾附一張港幣1,000元紙幣的護照遞給該銀行職員,但職員隨即拒絕。

其後被告涉嫌再兩度把夾附一張港幣1,000元紙幣的護照遞給該銀行職員,並表示自己不常來港,希望對方可以協助被告開立戶口。銀行職員再次拒絕,並向上司通報事件。被告於同日離港時被廉署人員拘捕。

他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將於明日(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