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主婦涉虐4歲女兒 警問女童瘀傷從何來 被告稱生氣才這樣做
豪宅家庭主婦涉虐待4歲女兒案,今午(7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在醫院拘捕被告的女警供稱,醫院調查發現女童身上有多處瘀傷,包括左右後腦、四肢及陰部附近等,她問被告女童的傷勢來源,她指被告警誡下指女童曾在樓梯摔倒,又自認曾用拖鞋打女童,及將女童推向櫃,又稱不是有心,一時生氣才這樣做;被告在庭上聽罷曾一度情緒激動指女警講大話,需休庭片刻。辯方則反對相關招認口供呈堂,指被告當時狀態不宜接受調查。
女被告Z.A.L.,38歲,家庭主婦,持香港身份證,她否認兩項虐兒罪,指她於2024年3月17至23日,在九龍城沙浦道某單位虐待4歲女童X。
女傭只認曾被批評衞生程度不足
辯方律師下午盤問女印傭,指女印傭曾被投訴未有看管好孩子,導致他們四處跳時弄到「瘀晒」,女傭否認說法,但承認曾被投訴衞生程度有不足,及被批評在廚房玩手機。印傭又同意她被聘用時,認為她會在短期內被辭退,若她在短時間內離職,又未能向新僱主提供合理的理由,將不利於找新工作。
辯方質疑日日打非事實
辯方另質疑,印傭未有拍下被告打X的畫面,和警方亦只是說有一兩次見到被告犯案,故所謂「日日打」非事實,印傭不同意。辯方再指印傭從未向警方講述被告怎樣打X,質疑她案發時只是聽到有斥責小朋友的聲音,便推測被告在打X,印傭同意。印傭其後在覆問下,又稱以她「所見所聞」被告有打X。
被告曾認一時生氣有打女
女警李福英供稱,當日收到指示前往醫院處理一宗思疑虐兒案件。她在醫院的會客室內拘捕和警誡被告,問被告X身上多處瘀傷的出處,包括左右後腦、右肩膊、胸口、兩側盤骨、左前手肘、右手臂、雙腳、背部、臂部及陰部附近等。被告稱部分瘀傷是X在樓梯摔倒造成,部份則是她用拖鞋打X,及將X推向櫃造成,被告並稱:「但我不是故意的,我一時生氣才這樣做」。
被告錄口供時情緒穩定
李之後為被告補錄口供至記事冊,並將她押解至警署,指被告自願下簽署羈留人士通知書。李指被告當時神色凝重,情緒低落,但錄取口供時情緒穩定,強調警方在調查期間未有威嚇或利誘被告。
被告庭上情緒激動指女警說謊
李作供期間,被告一度情緒激動,邊哭泣邊指控李庭上說謊,一度需要休庭平復情緒。辯方則反對相關招認呈堂,指被告當時的身體和精神狀態不宜接受調查,又指警員期間曾侮辱被告。
案件編號:KCCC 78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