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濟醫院女童縫針案 女護士及病人助理被控虐兒 准保釋至12.23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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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女童在仁濟醫院縫合頭部傷口後心臟驟停18分鐘,女童父親覺可疑同月報案。事隔四個月,警方日前落案起訴兩名涉案醫護人員,各控以一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案件今(30日)在沙田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女童的醫療報告、醫院紀錄,及為證人錄取口供等。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再訊,兩名被告續准以1萬港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及每周須到警署報道2次。

首被告張天穎。(梁鵬威攝)
次被告尹美君。(梁鵬威攝)
女童X在2024年5月25日到仁濟醫院縫針後心臟停頓17分鐘,至今仍然危殆。(資料圖片)
兩名女被告張天穎及尹美君在沙田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兩被告包括護士及病人服務助理

被告張天穎(26歲,註冊護士)、尹美君(62歲,二級病人服務助理),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她們於2024年5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仁濟醫院急症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4歲的女童,即X負有監護、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可能會對X 帶來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STCC 397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