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同性伴侶居屋政策平權男子 單位涉未還按揭 遭銀行追討及收樓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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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居屋單位的男同志吳翰林,曾為爭取居屋政策同性伴侶平權而向房委會提司法覆核,他2020年自殺過世,其伴侶李亦豪為吳延續案件,並獲上訴庭裁定勝訴。惟銀行卻指吳生前向銀行借下的按揭貸款未有還款,周二(17日)入稟高院向吳的遺產代表追討欠款並要求收回單位。

原告為恆生銀行,被告為死者吳翰林遺產的代表。

吳翰林(Edgar,左)與李亦豪(Henry,右)於2017年結婚,吳翰林2019年就「居屋案」和「遺產案」入稟,他離世後,丈夫成為替代申請人繼續打官司。(黃寶瑩攝)
吳翰林(Edgar,左)與李亦豪(Henry,右)於2017年結婚,吳翰林2019年就「居屋案」和「遺產案」入稟,他離世後,丈夫成為替代申請人繼續打官司。(資料圖片)

入稟狀指,吳於2018年6月把馬鞍山錦豐苑的單位抵押,向原告借款,但吳未有供款,原告遂入稟追討並要求交出單位。

房委會的公屋和居屋政策對同性配偶有不同待遇,先後在高等法院和上訴庭被裁定違憲。房委會提出終審上訴,案件排期至10月4日,在終審法院審理。

案件編號:HCMP179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