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前訛騙客戶轉移幫襯新公司 38歲市場女經理兩項欺詐罪成候判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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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綠化牆設置公司前市場部經理,涉即將離職前,訛騙公司客戶指現有公司已改名為其日後新公司名稱,將客戶轉易到新公司;又在與另一名客戶洽談時,誤導該客戶委託其新公司提供服務。該名38歲女經理今(28日)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目前獲准保釋並候9月20日判刑。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綠化牆設置公司前市場部經理。(資料圖片)

涉案經理為李民鈴,案情指,被告案發時負責為綠和創建招攬生意,該公司提供綠化牆設置及保養服務,她於2018年10月初辭職,同年11月初離職。

2018年7月,被告應一名綠和創建客戶要求提供設置綠化牆的報價單,同年10月底,被告向該客戶訛稱綠和創建將易名為苗苗控股有限公司以配合業務發展,期後更以苗苗的名義向該客戶提交兩份報價單,促使苗苗取得有關服務合約。

另外,於2018年10月,被告與另一名綠和創建客戶洽談生意的過程中,誤導該客戶委託苗苗提供有關服務。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綠和創建從未易名,苗苗與綠和創建是兩家沒有關連的公司;調查亦發現被告在綠和創建離職後會加入苗苗任職市場部經理。

上述兩名客戶因受被告誤導而委聘苗苗提供服務,並分別支付費用逾11萬元及近5萬元。若該兩名客戶得悉綠和創建和苗苗之間並沒有關聯,就不會接納苗苗的報價單或委聘該公司提供服務。

李民鈴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