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管理主任涉招聘自己人 首被告聞不成文規定 須聘職員親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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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8名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署方招聘時串謀優待36名「自己人」,被控串謀行為失當罪,其中7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今(2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已認罪的首被告會轉作控方證人,他指不時聽聞招聘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職位時,有不成文規定,會聘請現職或退休職員的親友。首被告被安排處理相關資料後,開始收到各被告交來的應徵者資料,其中一名被告更提他做表作記錄。證人不久後果然收到更多應徵者資料;他最後製成了11份名單,分發給各名有份進行面試的被告。

首被告已認罪並會在審訊中作供

8 名被告:羅世華(61歲)、李達釗(62歲)、戴焯輝(60歲)、易錦添(62歲)、麥偉忠(60歲)、鄧永平(65歲)、黃偉雄(60歲)及陳江松(65歲),首被告、第五被告和第七被告案發時為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餘下5名被告為首席小販管理主任。首被告羅世華昨認罪,其餘7人否認控罪受審,而首被告將會在審訊中作供。

第二被告李達釗。(朱棨新攝)
第五被告麥偉忠。(朱棨新攝)
第八浩陳江松案發時已在退休前休假,故不是遴選會成員。(朱棨新攝)

第八被告退休前休假未成為遴選會成員

控方讀出第二至第八被告的開案陳詞,指食環署於2019年招聘助理小販管理主任。首七被告獲派加入招聘工作遴選委員會成員,第八被告在2019年8月開始退休前休假,故沒有成為成員。

控方指,首被告不時聽到其他同事提到,招聘該職位有一個不成文規定,會聘請現職或退休食環署職員的親屬或朋友。

第三被告建議做表作記錄

面試開始前,第八被告和一名已退休的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已向首被告傳送應徵者的資料。同年7月,第三被告致電首被告,指首被告會陸陸續續收到很多名字及資料,建議首被告:「做個表方便做紀錄」。首被告意會到該名單,是要發送給遴選委員會成員,讓成員在面試中幫助名單上的應徵者,給予他們「人情分」。

首被告製作11份名單

首被告同年7月11日至8月13日期間,收到第二至第八被告傳送的多個應徵者資料,包括其姓名、面試日子和時間。他共製作11份名單,名單不斷更新,共有36名應徵者的名字。他並把名單,傳送給第二至第七被告。

有女應徵者獲保咗

根據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的WhatsApp對話,兩人曾討論面試情況。第三被告引述一名「Country Boy」稱,一名女應徵者表現不好,主席「話殺」,但「Country Boy」「保咗」,讓女應徵者合格。

第五被告提醒叫應徵者準備好

此外,一名前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曾向第四被告傳送一名應徵者的資料,隨後指是:「兩個舊同事的仔女,請留意。」第五被告亦曾和一名總小販管理主任在WhatsApp討論一名應徵者,第五被告提醒叫該應徵者要準備好,並表示:「昨日個位有準備」,「比多咗成10分佢」。

食環署及後知悉事件,宣布面試無效,同年11月進行另一輪遴選面試。

案件編號:DCCC 10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