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RK1焚化爐產剩餘電售兩電 議員:須公開市價、售價及收益
石鼓洲超級焚化爐I.PARK1預料明年落成,屆時將成為香港首個轉廢為能焚化設施,聯同2030年代初落成的第二期I.PARK2,料可輸出達14.4億度剩餘電量至電網。環保署表示,會以電力公司當時的燃料成本價,將焚化爐生產的剩餘電力賣予電力公司。
現時污泥處理廠T · PARK同樣將剩餘電力售予電力公司,每度電售0.8元,而中電現時平均每度電費收1.429元,較政府售價高近8成。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表示,T · PARK與I.PARK的規模不一,加上電費會因應不同因素調整,預料I.PARK未必會每度電售0.8元,但他期望,政府屆時能透明公開售電市價及收益等資料,讓公眾知道賣電收益。
政府目標2035年停用填填區處理垃圾,並正積極興建首個可轉廢為能焚化爐,其中I.PARK1預料明年落成,預料每年可產4.8億度剩餘電力,相等於10萬戶家庭用電量;I.PARK2則有望提早兩年、於2030年代初落成,料每年可產9.6億度剩餘電力,相等於20萬戶用電。即兩設施運作後,每年可輸出達14.4億度剩餘電量至電網、提供約30萬戶家庭用電。
對於電力去向,環保署回應指根據現行安排,I.PARK1會以電力公司當時的燃料成本價,將焚化爐生產的剩餘電力賣予電力公司,政府正與電力公司初步接觸商討電力接駁安排,售電收入將會撥入政府一般收入之中。
T · PARK每度電售0.8元 I.PARK售電價未必一樣
現時污泥處理廠T · PARK同樣將剩餘電力售予電力公司,每度電售0.8元,而中電現時平均每度電費收1.429元,較政府售價高近8成。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表示,T · PARK與I.PARK的規模不一,加上電費會因應不同因素調整,I.PARK未必會每度電售0.8元,屆時亦會以市價出售。他指,I.PARK1預料在2026年啟用,短期內未必會公布售電的資料,不過他期望,政府會透明地公開屆時售電市價、政府收益等資料,讓公眾知道賣電收益、I.PARK營運費用等。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I.PARK所產出的電只佔全港用電極少,長遠應該鼓勵發展潔淨能源。而針對兩電買賣電力之間的差價,他認為,未來仍有調整空間。
環團:不應把焚化爐視為發電站
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陳永傑表示,以焚燒垃圾產生能源的成本十分貴,強調不應把焚化爐視為發電站。他提到焚燒垃圾必定會產生能源,賣給兩電的做法屬「無可厚非」,不過,若要達致減碳的效果,兩電需要相應地減少以化石燃料所產生的電能,「如果焚化爐產生4.8億度電,佢自己 (兩電) 要喺化石燃料產生嘅電減少4.8億度電。」他強調,焚化爐所產生的並非潔淨能源。
現時,污泥處理廠T · PARK同樣將剩餘電力售予電力公司,他指,污泥此類型的廢物無可避免,但I · PARK焚燒的為都市固體廢物,其實可以避免。
他稱,能源效率方面,I ∙PARK1會處理全港約三分之一的垃圾,產生4.8億度電,但4.8億度電只足夠10萬戶使用,只佔全港用電量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