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I.PARK1明年營運 環保署擬成本價售產電 料低於電費八成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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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洲超級焚化爐I.PARK1預料明年落成,屆時將成為香港首個轉廢為能焚化設施,聯同2030年代初落成的第二期I.PARK2,料可輸出達14.4億度剩餘電量至電網。環保署指會以燃料成本價將焚化爐生產的剩餘電力賣予電力公司。

根據政府過去最高以每度電0.8元向電力公司出售環保設施產電的剩餘電力,推測兩焚化爐落成後每年可為庫房收入可達11.52億元。不過電力公司低手購入後或能「高價」轉賣,若以中電為例,目前平均每度電費收1.429元,較政府售價高近8成。

石鼓洲外海人工島興建、環境保護署首座處理都市固體廢物的轉廢為能設施I.PARK1將於2025年投入服務。(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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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目標2035年停用堆填區處理垃圾,並正積極興建首個可轉廢為能焚化爐,其中I.PARK1預料明年落成,相信每年可產4.8億度剩餘電力,相等於10萬戶家庭用電量;I.PARK2則有望提早兩年、於2030年代初落成,料每年可產9.6億度剩餘電力,相等於20萬戶用電,即兩設施運作後,每年可輸出達14.4億度剩餘電量至電網、提供約30萬戶家庭用電。

對於電力去向,環保署指,I.PARK1會以燃料成本價將焚化爐生產的剩餘電力賣予電力公司,政府正與電力公司商討電力接駁安排,售電收入也會擬入政府收入。

政府現時也有其他環保設施出售電力,屯門T·PARK源·區是香港首個自給自足污泥處理設施,利用焚化污泥產生的熱能發電,供設施日常運作,剩餘電力則輸送至公眾電網。據環保署表示,過去三年T·PARK以每度電0.6至0.8元出售予電力公司。

若以最高0.8元一度電計算,預料I.PARK1及I.PARK2運作後,一年售電可為政府一般收入增加11.52億元。

不過以中電為例,中電現時向用戶以取平均每度淨電費1.429元,即假設電力公司以0.8元向政府購入一度電,隨即可提價近8成、以1.429元向用戶出售電力。實際上0.8元售價,也較現時上網電價每度電售2.5至4元低上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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