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策劃炸警署路障 測試失敗後被捕 判囚8年4個月至12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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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涉於2019年底策劃製造土製遙距引爆裝置,並打算測試成功後放在路障,或扔入警署。他們在屯門小冷水路山坡測試失敗,離開時遭一直監視他們的警員拘捕。其中被指負責統籌的32歲廚師,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他連同兩名認罪被告今(30日)在高等法院接受判刑。法官指,本案計劃針對警員,向執法人員宣戰,形容被告的罪行非常邪惡。法官最終判負責統籌的被告監禁12年,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則被判囚8年7個月和8年4個月。
本案三名被告為關嘉耀(32歲,廚師)、徐天樂(32歲,中學實驗室技術員)和何健忠(45歲,註冊電業工程人員)。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某日至2019年12月14日,串謀和其他人士,藉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徐天樂、何健忠承認控罪,關嘉耀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法官判刑指若計劃成功執行 將令暴力事件變本加厲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發生於2019年底,當時社會動盪,很多暴力事件發生。若本案計劃成功執行,將令暴力事件變本加厲。法官續指,該計劃針對警員,意圖危害他們,若被告測試成功,計劃把土製遙距引爆裝置放在路障,或扔入警署,法官指路障和警署亦有其他市民,涉案計劃妄顧他們的生命受到危害。
法官續指,三名被告經深思熟慮犯案,他們涉及不同專業,各司其職。其中關嘉耀屬統籌角色,找來另外兩名被告和聯絡金主等,其罪責較另外兩名被告重,最終判囚12年。法官又指,考慮徐天樂和何健忠認罪,以及何健忠長時間參與義務工作,以及曾協助警員追捕疑犯,因此酌量減刑,因此判處徐監禁8年7個,以及判處何監禁8年4個月。
案件編號:HCCC21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