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策劃炸警署路障 與兩男測試裝置失敗後被捕 陪審團裁罪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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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男子涉嫌與另兩男於2019年底策劃製造土製遙距引爆裝置,並打算測試成功後放在路障,或扔入警署,惟他們在屯門小冷水路山坡測試失敗,離開時被捕。該男子否認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受審,陪審團今(7日)在高等法院經約5小時退庭商議,以6比1裁定被告罪成,判刑日期則待定。

其中一名疑犯當日被捕的情形。(資料圖片)

同案兩被告已認罪

被告關嘉耀,32歲。被控於2019年11月某日至2019年12月14日,串謀徐天樂、何健忠和其他人士,藉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同案的徐天樂、何健忠已承認控罪,關嘉耀被裁定罪成後,法官決定替他索取背景報告,期間關繼續還押。

控方指關在案中屬統籌角色

控方案情指,關嘉耀在案中屬統籌角色,包括購買工具和尋找測試裝置的場地。此外,他亦聯絡徐天樂和何健忠。控方指,關嘉耀於2019年的遊行活動中認識兩人,徐是中學實驗室技術員,可接觸儲存在學校的化學品;何是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有電子、電池的知識。

3人曾在群組討論試爆成功可炸警署

此外,關嘉耀和二人有一個Telegram群組。他們在群組曾談及需要一個電子磅,可以量度100克的重量,稱「250g可以爆木屋,1kg可爆水炮車」。他們亦講及試驗成功後,要把裝置放在路障,或當作手榴彈炸「狗屋」。控方指,「狗屋」意指警署。

相約在屯門測試裝置

同年2019月12月13日,三人討論翌日帶同土製的遙距引爆裝置作測試,並稱若裝置沒有引爆,關負責上前檢查。

三人同月14日在屯門蝴蝶輕鐵站旁集合,然後乘搭巴士前往小冷水路,前往山坡的懸崖旁。觀察的警員看到關嘉耀戴著黑色面罩,右手手持一個類似盾的可摺疊板,然後彎腰,其後白煙冒出。

關身上被搜出白色化學物粉末

他們離開時被警員拘捕,警員在關嘉耀身上檢獲多項物品,包括內藏白色粉末的膠盒。此外,警員亦在何健忠身上,檢獲一個土製的遙距引爆裝置。白色粉末經化驗後,發現其成份主要是硝酸汞和元素汞。

控方指,該些粉末是失敗的爆炸品。關嘉耀等人打算混合該些化學物,並引爆它們,日後用於針對警員。惟試驗失敗,爆炸效果非關嘉耀等人預期。

案件編號:HCCC21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