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高層與夫AEON偷竊上訴 律師指或一時混亂分心 押後裁決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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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與其骨科醫生丈夫,涉嫌在黃埔花園Aeon偷取刺身等1600元食物,早前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偷竊罪成,被判罰款5千元。他們不服被定罪,今(25日)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指調查警員曾誤導:「無嘟就係偷」。兩上訴人在不情願及誤導下作出招認,認為裁決不穩當,又指二人背景良好,或因一時混亂分心才發生事件。暫委法官姚勳智稱會在兩個月內下裁決。

兩名上訴人:趙名宇,47歲,骨科醫生,及莊慧敏,48歲,報稱醫生,莊案發時任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亦曾出席疫情期間的記者會。他們被指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個西瓜、1個蜜瓜、2包布丁、2包藍莓、2包刺身、1包壽司和1包雞,總值1,632.8元。兩人去年4月被裁定盜竊罪成,被判罰款5千元。

上訴人趙名宇是骨科醫生。(歐嘉樂攝)
女上訴人莊慧敏案發時是醫管局高層。(凌子淇攝)
莊慧敏及趙正宇自辯時稱購物時擔心當時在杭州的幼女而分心。(凌子淇攝)
莊慧敏曾與張竹君醫生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資料圖片)
莊慧敏(左)曾任醫管局代理質素及安全總監,曾與行政總裁高拔陞(中),及總感染控制主任賴偉文(右)一同見記者。(羅君豪攝)
莊慧敏案發時是醫管局高層。(高仲明攝)

指調查警員誤導兼威逼利誘

代表上訴人的律師指,趙及莊被捕後受到警員誤導及威逼利誘,警員拒絕2人聯絡女兒及律師,期間又誤導上訴人指「冇嘟就係偷」,上訴人在不情願且受誤導下才作出招認,原審裁判官卻錯誤地接納,故認為裁決並不穩妥。

警員鍾兆偉被指曾稱:「見到有啲野無嘟機,咁無嘟機即係偷。」(凌子淇攝)
警員孔憲浩被指曾稱盜竊案只是「小事」,只需罰款,不會留案底,故不需要請律師,只要他們「配合」,便可盡快離開。(凌子淇攝)

兩人背景良好或因一時混亂分心

此外,莊曾要求致電女兒,警員卻稱被捕人士無這權利,又要2人關上電話,兩人想聯絡律師又被拒。直至莊在晚上11時許錄畢口供,才准致電女兒,這亦反映招認非自願之嫌。

律師又指,兩名上訴人背景良好,案發或只因一時混亂分心。

案件編號:HCMA22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