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涉騙社運OT津貼 上司指被告聲稱逾時期間 警署並未受襲
退休總督察涉訛稱他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參與「踏浪者行動」而超時工作,申請津貼時涉造假案,今(25日)在沙田法院續。被告前上司供稱,他案發時任沙田分區指揮官,涉及「踏」的行動,主要由他與一名負責行動的女總督察負責,只有他和該女督察都不在時,才由被告管理。他又稱甚少指派被告警署外的工作。後來有次在警署找不到被告,思疑他無合理理由下缺勤,從而引發他查核被告逾時津貼的申請。他又指,被告其中一項申報逾時工作的時段,警署並無受襲,他亦無指派被告工作。
被告葉春榮(56歲,退休人士),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及7項屬交替控罪的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
雜項小隊主管拒答何謂踏浪者行動
昨已開始作供的雜項調查小隊主管陸穎(音譯),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問她何謂「踏浪者行動」時,陸拒絕回答。裁判官莫子聰陸為何不答,陸說:「因為我唔知點回答。」辯方即改問「踏浪者行動」是合法的行動,陸同意,又稱以她所知是要維持法紀,保持香港穩定平穩。
指被告很少出席會議
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十分關心警署警員的福祉和士氣,曾在每日會議提出此關注。陸不同意,又指被告很少出席會議,過去開早會時曾被追問被告去向。陸又指,「踏浪者行動」中的「保衛警署」行動,被告沒有任何角色。陸又稱,如果被告真的關心下屬福祉:「你at least 可以畀我唔使咁辛苦囉。」
警署要就社運引發情況制定方案
現已退休的警司馬勝遠被傳召作供,他案發時任沙田分區指揮官,亦是被告的上級。馬指「踏浪者行動」原於反修例運動引伸不少非法活動,每個警區都要制定方案,包括驅散非法公眾活動,例如當沙田警署遭圍攻時,他們便會啟動「保衛警署」行動。
被告負責行政事宜無獲派工作
馬指案發時沙田警署有兩名總督察,分別是負責行動事宜的梁姓女總督察,及負責行政事宜的被告。女總督察負責協助馬處理非法活動,包括制定執法行動、到場指揮、監察行動等,並要制定警署被圍攻時的防禦計劃;被告則主要負責行政工作,社運期間工作時間有所改變,但甚少指派被告處理警署以外的工作,被告只會在馬及女總督察均不在時,才須負責指揮整個警署。
申請逾時工作需獲上級批准
馬又指,逾時工作的標準,執行的職務必須是不能推遲完成的工作,且不可交由他人處理。如果因個人選擇在非當值時間工作,並不符合申請要求。除了在特別情況,一般逾時工作申請須在事前申請,並經申請人高一級的人員批准。
被告申報日子警署並未受襲
控方向馬展示被告針於8月7至8日的逾時工作津貼申請表,馬確認該段期間並無指示被告須逾時工作,被告亦未有向他申請或獲批,且當時沙田警署並未受到攻擊。馬又稱,他於2019年9月6日在警署未能找到被告,懷疑他在無合理理由下缺勤,繼而引發他思疑被告以虛假資料申領逾時工作津貼的調查。
案件編號:STCC17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