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在急症室7小時亡裁死於自然 胞姊不滿:擺幾個鐘死咗可點講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中港司機在第三波新冠疫情期間,持續腹痛在內地未能查清病因,在內地轉回港就醫並被到屯門醫院,惟在急症室隔離病房等候近7小時後,被家人發現已死,法醫指其死因是腸臟淋巴癌引致急性腹膜炎。死因庭早前召開研訊,陪審團今(19日)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並無給予建議。死者長姊聞判後,直言不滿意裁決結果,認為裁決無法反映疏忽,又指就算死者有癌症,也不會即時死亡,並說說:「癌症都有得醫㗎嘛,唔係即時死亡㗎嘛⋯擺佢係度幾個鐘頭咁死咗,你話我哋點講」又認為若其弟有得到照顧,未必當日就死。

屯門醫院發言人稱,院方事發後已成立根源分析委員會深入檢視個案,並落實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制訂更嚴謹的工作指引,確保醫護人員交更時,清晰地向下一更的職員交代獨立診症室的病人情況及提供適切跟進。院方亦已提醒醫療團隊照顧需獨立隔離的病人時,需定時進入診症室內監察病人情況及提供合適的治療。

死者黃潤全(右)2021年回港就醫時,在屯門醫院隔離病房等候7小時後被發現已死。(家屬提供)

死者黃潤全(終年55歲)於2021年8月18日,由廣州醫院轉送至屯門醫院,逗留急症室隔離病房期間被發現失去反應,同晚不治。陪審團裁定,黃因腸臟T-細胞淋巴癌,導致小腸穿孔,引發急性腹膜炎而死。

官稱已向真相行咗一大步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指,明白家人可能仍有許多看法,但認為是次研訊已向真相「行咗一大步」,並向家屬致以慰問。黃的長姊坦言不滿意裁決結果,認為裁決無法反映院方疏忽,並說:「如果有照顧得到佢,未必咁快係當日就死亡囉。」

死者黃潤全的長姊庭外稱對裁決不滿,認為若其弟當時有得到照顧,未必會當天便死亡。(凌子淇攝)
死者黃潤全姐夫曾繁鴻稱,若有安排監測黃的維生指數,或可避免死亡。(凌子淇攝)

長姊指弟擺係度幾個鐘死咗問可以點講

長姊在庭外形容裁決結果令人無奈,又指其弟遺下兩歲幼子:「令我哋好難捱。」她雖認同研訊是向真相「行咗一大步」,但說:「癌症都有得醫㗎嘛,唔係即時死亡㗎嘛⋯擺佢係度幾個鐘頭咁死咗,你話我哋點講」

姐夫指若監測維生指數或可避免死亡

長姊又說:「我哋呢啲小市民,唔知道點樣去索償⋯全部都係專家講嘅。」黃的五姐夫曾繁雄則指,如果院方當時安排監測黃的維生指數,或可避免死亡,並說:「起碼有得搶救,而家都連搶救都冇機會。」

黃潤全當日由廣州上救護車到關口時的相片,顯示他腹脹嚴重,但仍清醒,可與救護員溝通。(家屬提供)
家屬在下午4時54分拍到黃潤全的睡姿,和在下午6時40分相片的睡姿、手持尿壺及供氧喉甩脫位置(紅圈)一樣。(家屬提供)
家屬在下午4時54分拍到黃潤全的睡姿,和在下午6時40分相片的睡姿、手持尿壺及供氧喉甩脫位置(紅圈)一樣。(家屬提供)

黃被送院時仍然清醒

綜合庭上證供,黃生前為中港司機,案發時剛在內地與妻子結婚,兒子亦剛誕生。2021年7月,黃因腹痛兩度赴內地醫院求醫,但未能查清病因,及後決定返港求醫,並於8月18日由廣州醫院轉送屯門醫院,其時仍然清醒。

曾安排照肺及腹部X光

黃送抵屯門醫院後,被安排入住隔離病房等候檢查。他曾於下午2時許見醫生,一小時後獲安排照肺及腹部X光,但隨後一直未有醫生接見。當晚近8時,黃的長姊發現黃身體冰冷,毫無反應,醫護隨即施行急救,其後證實不治。

護士長稱當日收症繁忙如災難日

救護隊目陳旭華稱,內地醫療文件懷疑死者黃潤全癌病擴散。(凌子淇攝)
護士長張振廣稱,死者黃潤全入院時被列作第三級的「緊急」病人,並被安排在隔離病房,又因疫情關係,要減少與隔離病人接觸,若病人沒有按鈴,護士只會靠ipad監察。(凌子淇攝)
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甘偉權稱,死者黃潤全入院時沒有投訴腹痛,X光診斷未發現小腸穿孔。(凌子淇攝)

急症室護士長指,當時隔離病房設有病人呼喚鈴,以及iPad可供護士站的護士監測病人情況,但當日收症繁忙如「災難日」,醫生護士不足,或無人駐守護士站。急症室醫生則指,黃死後證實因急性腹膜炎及小腸穿孔而亡,雖然小腸穿孔可藉電腦素描發現,惟據醫療記錄,黃當日未有投訴腹痛,較難安排他做緊急電腦素描。

急症科專科醫生譚偉恩認為,院方評估死者黃潤全的評估不理想,只給予最底限度的評估。(凌子淇攝)

專家認為院方初步評估低於標準

急症科專家認為,雖然黃入院時情況尚算穩定,未有投訴腹痛等症狀,但他當時心跳偏快及嚴重腹脹,加上內地院方曾懷疑他有癌症擴散的跡象,足以讓醫護判斷他的病情嚴重,但院方的初步醫學評估低於標準,打後數小時亦沒再進行評估或持續監測,有可能促致黃死亡。

案件編號:CCDI-1035/2021(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