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急症室亡死因 專家指院方評估低於標準 可能促致事主死亡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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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司機疫情期間因腹痛入住屯門醫院,在隔離病房等候近7小時後亡,死因為腸臟淋巴癌引致急性腹膜炎。死因研訊今(17日)續,急症科專家出庭作供,他指雖然事主入院時情況尚算穩定,未有投訴腹痛等症狀,但他當時心跳偏快、嚴重腹脹、剛獲內地醫院診斷有癌症等跡象,足以讓醫護判斷其病情嚴重。專家認為院方進行的初次醫學評估低於標準,打後數小時亦沒再進行評估或持續監測,有可能促致事主死亡。

死者黃潤全(終年55歲)於2021年8月18日,由廣州醫院轉送至屯門醫院,逗留急症室隔離病房期間被發現失去反應,同晚不治。

急症科專科醫生譚偉恩認為,院方評估死者黃潤全的評估不理想,只給予最底限度的評估。(凌子淇攝)

認為院方只給予最低限度的評估

急症科專科醫生、港大醫學院教授譚偉恩(Timothy Rainer)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指黃入院時清醒,急症室分流將他界定為第三級「緊急」病人的做法可以接受;黃被分流後36分鐘見醫生,亦在合理範圍之內,但當時醫學評估並不理想,院方只給予了最低限度的評估,甚至低於標準,除了血紅素及血糖外,沒有其他血液檢查,亦沒評估黃腹脹情況。

入院後數小時未有作再評估及監測

譚偉恩指,院方當日下午2至8時之間,沒為黃進行任何評估。黃有數小時未獲良好評估,如電腦掃描、血液測試等,難令醫護判斷他有否缺血性腸道問題。即使黃沒有腹痛,亦應安排基本檢查、持續監測及覆查。由於醫療記錄有限,故他難以推斷院方延遲治療,有否促致黃死亡;認為院方未能及時評估,有可能促致黃死亡。

急性腹膜炎可隨時致命

譚偉恩又指,T細胞淋巴癌患者,若及時獲合適治療,存活率可達15至25%,急性腹膜炎如同心臟病,隨時可致命,雖然黃入院前尚算健康,但因院方檢查及評估不力,導致醫護未能及時作出明智決定。

死者黃潤全由廣州上救護車到關口時的相片,顯示他腹脹嚴重,但仍清醒,可與救護員溝通。(家屬提供)
專家譚偉恩認為,死者黃潤全入院時腹脹嚴重,加上有癌症新近病史,足以推斷他情況嚴重(家屬提供)

心跳快下壓高是血液循環不順癥狀

譚偉恩認為,黃的嚴重程度介乎第二級「危急」至第三級「緊急」之間。雖然黃入院時情況相對較穩定,沒感受到痛楚,但他當時心跳偏快、下壓較高,反映其血液循環不順,而且他有嚴重腹脹,再加上癌症的新近病史,足以推斷他的情況嚴重。

黃有多重病史不適合做手術

診斷方面,譚偉恩指急性腹膜炎及小腸穿孔可藉電腦掃描或手術發現,但不一定要等黃的X光檢查結果,才有基礎安排他做電腦掃描,醫生若對黃的腹脹有懷疑,要求安排電腦掃描也是合理且可預期的。病人一旦診斷出有小腸穿孔,便需接受手術,惟黃有心臟衰竭、中風等多重病史,其情況並不適合做手術。

死者黃潤全姐夫曾繁鴻稱,黃在等上病房時仍清醒可對話。(凌子淇攝)
護士長張振廣稱,死者黃潤全入院時被列作第三級的「緊急」病人,並被安排在隔離病房,又因疫情關係,要減少與隔離病人接觸,若病人沒有按鈴,護士只會靠ipad監察。(凌子淇攝)
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甘偉權稱,死者黃潤全入院時沒有投訴腹痛,X光診斷未發現小腸穿孔。(凌子淇攝)

重點仍是要有醫護巡視

譚偉恩建議,院方推廣個案評估予各科醫生跨部門討論個案,從而得出合適診斷及治療方案;院方應進行定時監測,即使現時隔離病房已設置玻璃窗供醫護監測之用,重點仍然是要有醫護巡視,並說:「如果沒人去看病人,不論用iPad抑或玻璃窗亦無分別。」

醫護判斷要有跳出指引的思維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指,有急症室醫生指黃被評為「緊急」病人,根據指引毋須安排定時監測心電圖、血氧等維生指數。譚偉恩說,並非所有「緊急」病人都需定時監測,但認為「緊急」病人涵蓋範圍廣,醫護作出判斷時,應跳出指引的思維(think outside the protocols)。

案件編號:CCDI-1035/2021(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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