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覆核|政府稱只需考慮報告是否合要求 毋須顧收地用途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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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粉嶺哥爾夫球場,並計劃將其中9.5公頃土地用作興建公屋。球會早前提司法覆核,質疑環保署在土拓署提交環評報告的補充資料後,未有再設公眾查閱期,便批准報告通過。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政府方陳詞指,環保署已按法例要求容許公眾在限期內查閱報告,又提到立法會當年制定《環評條例》時,已為環評程序訂下一個法定時間表,包括公眾查閱期限,希望確保當局能夠迅速有效地處理相關工程項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法庭只需考慮環評報告是否符合法例要求,毋須考慮政府收地用途。

申請方為香港哥爾夫球會,建議答辯人則是環保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則被列作有利害關係方。

粉嶺高爾夫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西部份。(歐嘉樂攝)
粉嶺高爾夫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西部份。(歐嘉樂攝)
粉嶺高爾夫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西部份。(歐嘉樂攝)
粉嶺高爾夫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西部份。(歐嘉樂攝)
環評報告顯示,粉嶺高球場南端有水松、土沉香等稀有植物,需要加強保育。
環評報告顯示,粉嶺高球場南端有水松、土沉香等稀有植物,須要加強保育。

哥球會指土拓署環評報告多處出錯

球會早前在入稟狀指,土拓署於2022年5月提交粉嶺高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環保署同年5至6月間開放報告予公眾查閱,同年8月環諮會要求土拓署補交資料。球會隨後聘請專家顧問撰寫報告,反駁土拓署的環評報告多處出錯,但環保署未有考慮球會的報告,亦未有再就土拓署補交的環評資料設公眾查閱期,隨後有條件批出環評報告。

環保署有登廣告提醒公眾可查閱報告

前律政司司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今代表環保署陳詞,指《環評條例》清楚列明通過環評報告的時間表,環保署需開放環評報告予公眾查閱,為期30日,期間每10日需在報紙刊登廣告,提醒公眾可以查閱。

研究立法時已平衡各方利益

袁國強又指,立法會《環評條例》草案委員會於1996至1997年研究立法時,已平衡了各方利益,最終決定預留30日作為公眾查閱期,委員會當時就環評程序訂下法定時間表,除了是為保護環境,亦是希望確保能迅速有效地處理相關工程項目。

強調時間表必須嚴格跟從

袁國強強調,《環評條例》定下的每一項程序、時間表及環保署署長延長公眾查閱期的權力等等,都是為了給予有關工程項目一種確定性(certainty)。時間表必須嚴格跟從,避免造成不必要延誤,非為了確保工程項目能夠順利通過,即使環評報告判斷工程不應進行,政府都可及時得悉。

只需考慮環評報告是否符合法例要求

球會投訴環保署沒就土拓署的補交資料設公眾查閱期,袁國強認為這只屬程序上投訴,環保署已曾就環評報告展開諮詢期,問題是署方收到新資料時應該如何處理,法庭考慮這一點時,應以《環評條例》清楚列出的程序作為衡量標準,只需考慮環評報告是否符合法例要求,毋須理會政府最終如何發展用地。

案件編號:HCAL12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