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覆核案|球會稱未考慮計劃造成噪音 或令球手未能集中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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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粉嶺哥爾夫球場,並計劃將其中9.5公頃土地用作興建公屋。球會則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環保署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案件今(10日)在高等法院續審。球會的律師指,環評報告有多項錯漏,不符法例的要求,又舉例指,打哥球需安靜的環境,球手要集中精神,不受噪音滋擾,惟報告未有考慮此因素,報告中未有列出球場會受計劃產生的噪音影響。

申請方為香港哥爾夫球會,建議答辯人則是環保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則被列作有利害關係方。

香港哥爾夫球會會長郭永亮。(朱棨新攝)

律師指環評報告有多項錯漏

代表球會的律師今繼續陳詞,指按法例規定,報告需符合技術備忘錄和研究概要的要求,但環評報告有多項錯漏,不符要求。

就報告內指,發現球場內有38種飛蛾,惟球會指其調查顯示該處有至少729種飛蛾,質疑環評調查方法出錯,低估球場的生物多樣性。

未考慮噪音滋擾因素

此外,球會質疑報告未有考慮球場受計劃產生的噪音影響,強調打哥球需要安靜環境,球手打哥球時要集中精神,不受噪音滋擾,惟土拓署提交的報告,未有考慮此因素。

律師續指,土拓署提交環評報告後,再補交附加資料,當中包括評估興建樓宇,對樹木被遮擋陽光的影響,惟公眾未能就附加資料提交意見。

案件編號:HCAL12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