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要乘客提早下車不果 涉兜路並粗言罵人 認罪罰款900元
的士司機去年在青衣接載一名女乘客往油麻地伊利沙伯醫院時,兩要求乘客提早下車不果,最終雖把乘客送抵目的地,卻涉兜路逾1公里。乘客拍下車牌號碼時,司機涉以粗言指罵。司機因而被控兜路及無禮等兩傳票,他原否認控罪,案件原定今(17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司機卻以指導航指示混亂作辯,又質疑為何只有司機有罰則,問如果「個乘客喺度辱罵我,佢就唔需要有任何懲罰?」。惟裁判官指控方只需證明司機沒採最直接路線,導航系統不清晰非抗辯理由。司機聽罷即改認罪,被判罰款900元。
被告劉耀祖,41歲,被控的士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駛往目的地,以及無禮貌及不守規矩兩傳票。
要乘客女拔萃下車不果再開至廟街
案情指,涉案女乘客於去年7月4日上午9時40分,籨青衣鄉事會路登上被告的的士,往油麻地伊利沙伯醫院。被告開車至佐敦道拔萃女書院時,指現場塞車,要求乘客下車,乘客拒絕。的士其後駛至廟街,再要求乘客下車,同樣被拒。
見乘客拍下車牌用粗言指罵
被告最終開車至伊利沙伯醫院,車資為128.6元,收據顯示收費12.34公里。乘客到達目的地後,用手機拍下的士車牌號碼,並和被告發生口角。被告曾用粗言穢詞指罵乘客,乘客以手機拍下情況。警方接報調查,發現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距離應為11.4公里,被告採取的路線較該路線多出1.24公里。
卻以導航指示混亂作辯
被告原本不認罪並於今早進行審訊,他未有律師代表,並向裁判官透露其抗辯理由,指他當時靠導航前往目的地,但導航指示混亂,強調無意多收車費。他又指涉案乘客拍攝他的容貌和車牌,聲言在網上發布片段,要網絡公審他等,他聽罷情緒受影響。
官指控方只需證明沒採最直接可行路線
裁判官回應指,控方只需證明被告沒有採取最直接可行的路線,毋須證明他的意圖,其導航系統不清晰並非抗辯理由。裁判官又指,除非涉其他非法行為,否則在網上發布片段不屬違法。被告聽罷即改認罪,被判罰款900元。
案件編號:KCS 41818、4181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