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多圖】總督察黃祖成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七名警務人員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於暗角毆打曾健超,今年2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罪成,同被判監禁兩年。七警全部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繼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第四被告警員劉興沛及第七被告警員黃偉豪上周三成功保釋等候上訴後,總督察黃祖成的申請今(6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庭處理,並即時獲批。
黃祖成的保釋申請將於下午4時半開庭處理,一班支持七警的示威者則於開庭前一小時於庭外示威。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批准黃保釋外出,黃准以5萬現金及5萬人事擔保外出,而黃的張姓妻子今亦到庭擔任黃的擔保人。黃保釋期間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及於報稱地址居住。
官指量刑起點過高之嫌准保
首被告黃祖成今由外籍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 代表。黃今同樣穿著深色西裝並結上警方傳統的黃紅黑色斜間領帶出庭應訊,精神不俗更向律師及公眾席上的妻子微笑。
倫官今亦批准傳媒報導保釋內容,並採納早前處理三警的法官楊振權的判辭,指原審法官的量刑起點過高,而保釋聆訊亦不能於未來6至9個月處理,故批准並保釋申請。
黃祖成離開覊留室時未有發言
黃祖成於6時40分離開高等法院羈留室,並由5名懲教人員開路護送,而平日6時30分便停止使用的高院低層四樓亦特別開放予黃祖成使用。黃由數名中年男子開路護送離開法院,在場過百記者蜂擁而上採訪。面對記者提問他會否放棄上訴、怕不怕重回監獄服刑及保釋期間有甚麼計劃時,他一概沒有回答。
仍有三警至今未申請保釋
其餘3名被告分別為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他們暫未有提出保釋申請。
7人於今年2月在區院被判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立,控罪指7人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毆打曾健超;而第5被告陳少丹被控普通襲擊曾健超一罪亦成立。7人各判監2年,陳少丹的普通襲擊罪則囚1個月,但准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CACC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