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6人 環保署外判員工涉受賄免收回收商費用 單月最多$83萬

撰文:郭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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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1日)落案起訴六名年齡介乎31歲至66歲的環保署外判員工與廢物處置商員工,控告6人涉嫌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間,提供及接受包括5萬元的利市、禮券及飲品在內利益,協助回收商免繳費將建築廢物傾倒至堆填區,其中一個月更涉逾83萬元建築廢物處置費,6人被指串謀詐騙環保署;各被告獲准保釋,本周四(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蘇煒然攝)

涉案外判商負責營運粉嶺堆填區 傾倒建築廢物每公噸收$200

廉署指六名被告當中,有四人為環保署外判商員工,為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傾倒區廢物檢驗員麥華勝,以及3名遠東磅橋操作員鍾佩珍、張錦寧及鍾靜君。其餘兩名廢物處置商員工麥劍坤及林文健,則分別為天時環保廢料回收有限公司(天時)的貨車司機及工人。

案發時,遠東負責營運粉嶺一個廢物堆填區,該堆填區同時處置建築廢物及其他廢物,而傾倒建築廢物時,每公噸原收取200元,而貨車則須使用建築廢物入口,並向遠東磅橋操作員出示環保署批出的入帳票,以便計算須繳付費用;非建築廢物則無須繳費。環保署人員則會對駛入堆填區的貨車進行突擊檢查。

涉案人士將傾倒至堆填區建築廢物掩飾作非建築廢物

六名被告則涉嫌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間,為於粉嶺經營一個廢物回收場的天時,將傾倒至堆填區的廢物掩飾作非建築廢物,又在環保署進行突擊檢查前提醒司機麥劍坤,令貨車逃避繳付在堆填區處置建築廢物的費用。

麥劍坤則涉嫌於上述期間,向麥華勝、鍾佩珍及張錦寧等四名遠東員工,提供利市、禮劵及瓶裝飲料,以換取對方提醒環保署將進行突擊檢查,以及令貨車處置建築廢物時無需付費。四人涉嫌從麥劍坤收受有關利益。

廉署調查揭外判收5萬利市、食品劵 曾單月逃逾83萬廢物處置費

廉署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環保署及遠東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亦提供全面協助。廉署發現案發期間,天時向遠東員工派發總值約5萬元利市、月餅劵及糉劵,並每天向遠東員工分發大量非酒精類瓶裝飲料。

廉署調查又發現,天時以「化妝車」技倆,以非建築廢物,遮蓋載在貨車上的建築廢物,以喬裝傾倒非建築廢物,逃避繳付費用。

廉署指,在2022年5月中至6月中約一個月內,天時申報其貨車載非建築廢物近760架次,調查後發現當中近九成懷疑為「化妝車」,車上載有建築廢物共逾4,100公噸,涉及建築廢物處置費共逾83萬元。

廉署提醒私營機構僱員,切勿貪圖小恩小惠而誤墮法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利益」包括金錢、饋贈、貸款、合約、服務等,不論金額多少。只要涉及貪污意圖,提供及收受利益者都有可能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