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獎增禁影射等條文 康文署引《明報》小學繪畫比賽:常見規則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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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轄下公共圖書館今年復辦「中文文學創作獎」,並新增國安相關條文,以及在「作品來稿須知」中,列明參賽作品不得含有影射或誹謗他人成分、暴力、色情、粗言穢語、不雅,及任何令人厭惡的語言及行為等。相關條款被指定義不清,且影射等手法常見於文學作品。

康文署今午(3日)最新回覆查詢指,新增的規定常見於其他公開創作比賽,更列舉昨日以頭版報道事件的《明報》所主辦的「『談笑用兵 - 小中風篇』小學生創作比賽」也設有該條文,重申增加條文目的是希望參賽作品既能達到優秀文學水平,也符合一般社會人士普遍期望,不會影響參賽者的創作空間。

擁45年歷史的公共圖書館「中文文學創作獎」,經歷停辦兩年後,今年恢復舉辦。今屆報名表格中,公共圖書館方在「參賽者須知」中,加入國安相關條文,「作品來稿須知」一欄中,更增加新比賽條款,指明參賽作品不能有「影射或誹謗他人成分、暴力、色情、粗言穢語、不雅,及任何令人厭惡的語言及行為」,違者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新增的參賽規定被指定義不清,尤其文學作品常有影射手法,部份經典作品也有暴力、色情等描寫,新條文或會產生分歧。

康文署最新回覆指,公共圖書館會不時檢視其舉辦的推廣活動,並參考其他機構舉辦同類型活動時的活動形式及參賽章程等,以確保活動內容與時並進、符合大眾期望、及沒有違反或抵觸任何香港法例。

明報今年舉辦的「談笑用兵 - 小中風篇」小學生創作比賽有不可影射等相關條文。(「談笑用兵 - 小中風篇」小學生創作比賽表格)

引坊間繪畫和短片創作比賽反駁 同增相關比賽條文

該署更表示,新增的來稿須知,常見於其他公開創作比賽的參賽規則,更列舉昨日以頭版報道事件的《明報》,今年舉辦的「談笑用兵 - 小中風篇」小學生創作比賽,以及善導會舉辦的「CASH - 青年創意理財互動空間理財短片創作大賽」為例。

翻查《明報》相關比賽海報及詳情,該比賽屬於針對小學生的填色及繪畫比賽,並以加深小學生對「小中風」了解為目的。比賽參賽細則的第7條,有與康文署與新增須知如出一徹的規例,即不可含影射或誹謗他人成分、暴力、色情及不雅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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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善導會主辦的比賽,則為短片創作大賽,共分中學組及青年組,須以理財為題,其影片規格也寫明同樣條文。

康文署又強調,「中文文學創作獎」目的是希望參賽作品既能達到優秀文學創作的水平,亦符合一般社會人士的普遍期望。比賽由本地資深作家、編輯、教育及文化界人士擔任的評審委員,在評審參賽作品時,亦會作出專業和客觀判斷,不會影響參賽者的創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