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玩貓為名姦少女 求情稱以後只與母介紹女子交往 囚5年3月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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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涉以玩貓為名,邀請他於Telegram群組認識的18歲少女到其家,並在無使用安全套下強姦少女,之後並發訊息稱:「我對你有意思,今日忍唔住,真係srooy(應為sorry)。」地盤工被捕時則指女方自願,否認強姦指控,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28日)於高等法院判刑,被告稱不懂如何識別女性是否對自己有意思,日後只與母親介紹的女性交往,本案是他一廂情願表錯情。特委法官許紹鼎接納無證據顯示被告有周詳計劃,認為他重犯機會偏低,判他入獄5年3個月。

被告陳俊君,33歲,地盤工。他被控於2022年1月21日,在天水圍沙江圍某單位強姦當時18歲的X。

被告陳俊君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罪成,被判囚5年3個月。(資料圖片)

現明白應肯定X同意才進一步發展

許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他被定罪後發現自己不成熟地過快與X性交,應用更多時間了解對方背景,肯定X同意後才作進一步發展,但堅持沒有透過不誠實的方法她。

以後只識母親介紹的女性

被告自認不懂如何識別女性是否對自己有意思,此後只與母親介紹的女性交往。心理醫生判斷被告因對X的好感,誤以為對方同意性交而犯案,相信重犯機會屬低至中等,建議接受兩性關係輔導。

被告一廂情願自作多情

辯方大律師又指,X案發時曾作某些行為令被告會錯意,如她曾躺在沙發並觸碰被告,被告沒有使用武力,X亦沒有受傷,唯一加刑因素只是沒有使用安全套。被告也許只是一廂情願及自作多情,用錯方法表達愛意,非因求愛不遂,怒羞成怒而強姦X。

官接受被告無周詳計劃

許官判刑時指,被告案發時沒有施加額外武力,亦沒展示性變態或性羞辱X的行為,重犯機會偏低,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周詳計劃,事件對X沒有構成永久傷害。不過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足以令到X有懷孕及感染性病的風險。

不接納X作出令被告誤會的行為

至於辯方稱X的行為令被告誤會,許官認為X沒有作出故意誘導被告的行為,陪審團亦拒絕被告稱X與他的身體接觸達至暗示性行為的程度,不接納辯方以此作為求情因素。許官考慮到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事件對X影響等因素後,判被告入獄5年3個月。

邀X到其住所玩貓

X早前供稱,她於2022年開始在Telegram與被告聊天,並曾應邀到被告住所玩貓。X於案發當日再到被告家玩貓,其間被告稱感到寒冷,然後攬著X,並在床上吻X的臉,又掀開其上衣摸她的胸。被告繼而脫去雙方的褲子,在未有使用安全套下與強姦X,並在體外射精。

事後向X發訊息稱「srooy」

X當時嘗試推開被告亦有叫「唔好」,但被告未有理會。她遭性侵後,欲開門離開單位但不果,此時被告把500元塞給X,她將該鈔票扔在地上,惟被告拾起鈔票再塞入她外套的袋。X離開單位後,致電求助。同晚被告透過Telegram傳送訊息,包括「其實你對我有無感覺?今晚srooy(應為sorry),我對你有意思,今日忍唔住,真係srooy」,「你唔覆我,我好擔心你傻豬」和「對唔住....俾個機會我照顧你,可以嗎?」

案件編號:HCCC1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