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清理街頭雜物 食環署3年沒罰露宿者 議員指法例不合時宜

撰文:余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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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20日)立法會會議上,議員就街頭露宿提出口頭質詢,政府回覆指,過去三年在18區展開逾1700次誇部門清理公眾地方雜物的聯合行動,包括露宿地點,期內食環署發出70多張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沒向露宿者發出任何傳票或罰款。

提出質詢的選委會議員陳凱欣質疑,3年來只發出30張傳票及36張罰款通知,「係咪執法上有困難、或者宜家法例不合時宜,需要修正?」;民建聯議員何俊賢表示,在清理垃圾阻街時引伸至露宿者問題,不應把兩者混為一談,「應該佢(露宿者)需要錢,我畀錢佢;要屋,我畀屋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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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回覆質詢時表示,在2021至2023年間,18區民政處共統籌近1,770次的跨部門聯合行動,清理公眾地方堆積雜物;當中包括但不限於露宿地點。食環署在參與跨部門聯合行動時,共發出30張傳票,及3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食環署在行動中並無向露宿者發出任何傳票或定額罰款通知書。

麥美娟:街頭露宿涉複雜社會問題

麥美娟強調,街頭露宿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不能單純從環境衞生角度處理。現時各有關政府部門已緊密合作,一方面致力支援露宿者的福利,協助他們盡快脫離露宿生活;另一方面亦透過各自的執管及跨部門聯合行動,處理其衍生的環境衞生情況,以減輕對當區居民及附近環境的滋擾。

麥美娟強調,街頭露宿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不能單純從環境衞生角度處理。(資料圖片/蘇煒然攝)

陳凱欣:係咪執法上有困難?

就跨部門聯合行動中,食環署3年只發出30張傳票及36張罰款通知,陳凱欣就質疑當局「係咪執法上有困難、或者宜家法例不合時宜,需要修正?」又指出美孚「紙皮婆婆」等案例,形容露宿者的物品在常人眼中或是垃圾,但對露宿者而言就是「家當」,惟每區民政事務專員努力協助處理事件同時,有些權力非處方可以調動,詢問何事才可由副司長領導小組跨部門專責處理。

麥美娟就表示,堆積問題複雜,認同雜物堆積問題要由跨部門商討,又指在完善地區治理架構下,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專組」,轄下設有「環境衞生及市容工作小組」,以持續跟進環境衞生工作,並按需要就地區「老、大、難」的環境衞生問題作出指導,而每件事都需按事件需要採取聯合行動。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質疑當局「係咪執法上有困難、或者宜家法例不合時宜,需要修正?」(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何俊賢倡釐定社會容忍的底線

何俊賢追問指,在討論「清垃圾阻街」同時引伸至露宿者問題,反映當局在聯合機制的設立及分割有問題,認為環境衞生問題分割,不應「混為一談」、稱「應該佢需要錢,我畀錢佢;要屋,我畀屋佢。」惟他認為政府沒有系統性處理個案,同時應制定、釐定社會能夠容忍的底線,當達至底線時政府就要處理。

麥美娟回應指,「我相信社會唔會有一個底線,接受喺公眾地方堆積雜物;亦唔會接受有需求人市民得唔到支援。」 重申當局會按個案程度,進行聯合行動。她認同問題不應「混為一談」,故過去的聯合行動中亦有牽涉罪案發生時,就會交由警方等不同部門參與及處理。

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左二)斥當局聯合機制的設立及分割有問題。(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管浩鳴:事情一曝光 似乎就會有改善

選委會議員管浩鳴也表示,「留意到問題唔係完全無辦法解決⋯⋯每次睇電視節目,好似《東張西望》,報道之後、事情一曝光,似乎就會有改善」,詢問政府如何處理這樣的態度。麥美娟回應指,「可能宜家社會好興,咩都係報《東張》。」稱這反映市民對社區問題更為積極表達意見,令當局可透過不同渠道了解問題;區議會亦可在完善地區治理工作下,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社會的意見及消息,皆對處理問題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