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諮會通過將紅樓列暫定古蹟 未來一年不能清拆
撰文:陳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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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古蹟青山紅樓屬辛亥革命遺址,近日出現清拆風波。古諮會最新通過,將紅樓列為暫定古蹟,一年內不能被清拆,古諮會希望這段時間內,政府能與業主就保育方案達成共識。
在2月28日的古諮會會議上,主席林筱魯曾表示,紅樓業主願意與政府協商保育方案,除非有異動才開啟將紅樓列為暫定古蹟的程序。但3月8日,業主在屋內清拆兩扇鐵窗,屋宇署派人命令停工。
3月9日,古諮會遂將紅樓臨時加入議程。林筱魯稱業主此舉破壞政府協商基礎,通過將紅樓列為暫定古蹟。他期望透過暫定古蹟為期一年的法定保護期,政府能儘快與業主協商並達成共識。
根據法例,業主不能清拆獲確認為法定古蹟的建築,而暫定古蹟擁有一年法定保護。但即使紅樓之前為一級歷史建築,業主有權清拆。
今年2月16日,古蹟辦收到消息指紅樓新業主進行斬樹及拆牆工程,曾派員視察。古諮會委員黃比詢問,政府與業主是否有商討。發展局文物保育員任浩晨形容,昨午的拆窗工程令人遺憾,指屋宇署在2月28日後,每日皆派人到場視察。
質疑與辛亥革命未必有強烈連繫 11年不獲評定法定古蹟
紅樓在09年獲評為一級歷史建築。11年古諮會曾討論應否將其提升為法定古蹟,當時委員質疑紅樓可能建於1920年代,而非1905年左右,與1911年發生的辛亥革命未必有確實連繫。但考慮大眾認為紅樓有珍貴歷史價值,故維持原來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