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景邨奪命意外│清潔工之死反映房署工程漏洞 7屋邨被發停槽令

撰文: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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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巡查11年來發生過墮槽意外的屋邨,揭發長安邨及山景邨在2010年大元邨奪命意外後,沒有跟從死因裁判官報告改細槽口設計,懷疑違例。而長安邨及山景邨均是出售屋邨,設施改善由法團負責,成為房屋署改善垃圾槽設計工程的一大漏洞。房屋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山景邨與私人物業無異,法團須負責屋邨的管理、維修保養及改善、優化屋邨設施等。
有關注團體表示,山景邨的意外,反映房署改善垃圾槽工程未有涵蓋出售公屋及居屋,房署身為業主之一,在監督工程上責無旁貸。至於勞工處在山景邨意外後,派員巡查全港多條屋邨,並向7條屋邨包括山景邨發出「停槽令」,直至涉事屋邨改善垃圾槽問題後,才可恢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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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發生大元邨奪命墮槽意外後,房屋署即時巡查及進行屋邨改善垃圾槽工程。可是,香港01揭發長安邨及山景邨到目前仍然沒有改細槽口尺寸,懷疑違反槽口尺寸不能大於350毫米乘250毫米的法例。房屋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山景邨是房委會在「租者置其屋計劃」下出售單位的屋邨,並於05年成立法團,法團已接管屋邨的管理權責,與私人物業無異,法團須負責屋邨的管理、維修保養及改善、優化屋邨設施等。至於房委會轄下的公共租住屋邨,房委會與政府部門及業界一直保持溝通,包括參考屋宇署在這方面的有關建議,並因應個別屋邨的實際環境及限制,不斷優化樓宇各方面的設計,其中包括垃圾房及其裝備的設計,而就有類似垃圾槽設計的公共租住屋邨,房委會經2010年巡查後,於2011年開始進行優化垃圾槽的工程,相關工程已完成。

勞工署回覆查詢時表示,處方負責執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 及其附屬規例,以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處方一直跟進使用垃圾槽的工作安全,不時派員到有關工作地點進行突擊巡查,敦促有關物業管理公司及清潔服務承辦商等持責者,必須注意垃圾槽的設計及構造安全,並提供及實施安全工作系統,防止意外發生。

勞工處向7條屋邨發「停槽令」 包括山景邨

就2021年1月屯門山景邨發生清潔工人墮進大廈垃圾槽的致命工作意外,勞工處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並向有關僱主及屋邨的物業管理公司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使用該屋邨內的垃圾槽進行運送垃圾工作,直至信納他們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恢復使用該等垃圾槽。處方正進行調查,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若發現有違例事項會依法處理。發生上述意外後,處方已進行新一輪特別針對垃圾槽安全的查執法行動,派員巡查全港多條屋邨。截至2021年1月29日,就未符合標準的垃圾槽,處方已向7條屋邨有關持責者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以保障受僱進行涉及使用垃圾槽人士(如清潔工人)的工作安全。有關執法行動目前仍然進行,行動預計於農曆新年前完成。處方又表示,由於有關巡查涉及勞工處的執法行動部署,故不宜公開有關屋邨的名稱。

屯門區議員黃丹晴表示,勞工處已向山景邨清潔及物業管理公司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要求停止使用垃圾槽運送垃圾,管理處通告表示會以升降機運送垃圾,其後清潔升降機。(資料圖片/陳諾希攝)

北區區議員陳旭明透露,祥華邨是其中一條被勞工處巡查的屋邨,處方發現其中4幢樓的收細槽口工序仍需改善,故對該4幢樓宇發出停槽命令,由上月29日起暫時停用垃圾槽,改以升降機運送垃圾,直至修改完成為止。屯門區議員黃丹晴亦證實,勞工處已向山景邨清潔及物業管理公司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要求停止使用垃圾槽運送垃圾,管理處通告表示會以升降機運送垃圾,其後清潔升降機。

關注團體:房署仍持有50%業權 監督工程責無旁貸

關注清潔工權益的藝術家程展緯近日到多區屋苑量度垃圾槽口尺寸,調查是否有屋苑的垃圾槽口不符法例規定。對於近年悲劇一再發生,他認為是房屋署沒有跟足死因裁判官報告建議,檢討同類型的垃圾槽設計,如垃圾槽口尺寸不大於法例規定的350毫米乘250毫米,「根本冇可能跌個人落去」。

清潔工人職工會則認為,不少私人屋苑已長期使用大垃圾桶收集樓層垃圾,並以升降機運送,避免通槽而出現的意外。雖然房屋署在2010年大元邨的意外後曾通過改善槽口工程,但2017年的錦泰苑及今年山景邨的意外反映改善工程未有涵蓋租置計劃屋邨及居屋的漏洞,雖然租置計劃屋邨及居屋已成立法團,但房委會仍持有一半業權,有責任監督及跟進工程,促請房署考慮參考強制驗窗計劃,由屋宇署發出法定通知,要求法團檢查及進行工程,盡快檢查全港公屋、出售公屋及居屋的槽口,確保所有槽口均完成收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