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圖】安置大廈人均僅30呎共用廚廁?市建局:以後不派共廁單位
土地發展公司在90年代興建4棟大廈,安置受影響的重建戶。市建局2001年成立後接管該4棟安置大廈,但去年被揭空置率奇高。市建局今年開始派單位予未符合公屋資格的重建戶,但有居民反映單位人均只有30呎,遠低於公屋人均面積標準75呎,而且需要共用廚房和廁所。
重建戶:原本住的劏房還大過安置的單位
受重建影響、但不符合房委會及房協入住公屋資格的租戶本來只可接受特惠金離開,市建局去年年尾決定將空置的安置大廈單位提供予此類租戶,作為特惠金以外的另一個選擇。
黃小姐與女兒原本同住旺角新填地街一棟大廈內的劏房,面積約90呎。該大廈受重建影響,兩母女需要遷走,但二人不符公屋資格。市建局早前曾問黃小姐會否選擇入住安置大廈的1/2人單位,人均只有30呎,而且需要與三個單位共用一個廚房、廁所及浴室。
黃小姐本身能放一張1.2米闊的碌架床、雪櫃、煮食爐及電飯煲。她到過安置大廈的單位參觀,量度後發現:「放了床之後,就什麼也不能放了!」據中大未來城市研究所土地資源及房屋政策研究中心與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去年的研究,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有48呎,比安置大廈更大。
呂先生與女兒住在觀塘恆安街受重建影響的大廈,120呎的單位有一房一廳。市建局第一次派予呂先生的安置大廈單位只有59呎。二人參觀後,認為不可接受:「我的女兒已17歲了,難道他要跟父親同一張床睡嗎?她如果住進去,連換件衫都要出去廁所。單位還要共用廚廁,如遇上什麼壞人,怎麼辦?」
市建局指,編配安置大廈單位時,參考公屋標準,按人數編配單位。不過安置大廈的單位明顯較公屋標準細一半以上,例如一、二人單位只有50多呎,即人均30呎以下,而公屋定立的最低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為75呎。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建議,市建局將現時幾個共用廚廁的單位改建成一個單位,才真正適合居住。
市建局:將不再提供沒有獨立廁所的單位 廚房仍要共用
市建局昨日在觀塘區議會觀塘區發展及重建專責小組會議時表示,因有街坊反映不欲住共用廁所的單位,因此市建局決定日後不再提供共用廁所的單位予重建戶。發言人又指,安置大廈的單位雖然面積較細,但租金較公屋便宜。
如不再提供沒獨立廁所的單位,會否有大量單位會否就此空置浪費?市建局回應指,現時沒有統計需要共用廁所單位數目。
不過,據市建局去年8月於提供立法會的資料,位於豉油街12號的安置大廈共有170個1/2人共用間格,當中超過82%空置。
什麼是安置大廈?
安置大廈是土地發展公司的遺物。政府在1988年成立土地發展公司﹝簡稱土發公司﹞,負責市區重建。該公司本身資源有限,只能吸引發展商合作進行重建項目。旺角朗豪坊是土發公司最為人熟悉的其中一個項目。
當年沒有公營房屋機構協助土發公司安置市民。該公司自行興建了4棟安置大廈安置受影響的居民,包括德輔道西466號的順成大廈、荔枝角道163-165號的麗珠大廈、大角咀必發道必發臺及旺角豉油街12號。
政府為簡化土地徵集程序,便制定新的法定架構,於2001年成立市區重建局﹝簡稱市建局﹞,取代土發公司。香港房屋委員會和香港房屋協會自此成為市建局的安置機構。自此安置大廈的空置率便漸漸增加。
去年,市建局首次披露安置大廈的使用率。當中以豉油街12號大廈空置率最高,112個家庭單位空置率達77%,31個共用間格空置率更高達82%,而麗珠大廈的家庭單位及共用間格的空置率分別為65%及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