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保育? 專家:不為保育而保育 要為社區提供具體好處
大坑一棟三級歷史建築因租用者易手,外牆被漆上粉紅色,引起廣泛爭議。保育是否必須「原汁原味」?歷史建築是否難以逃過損壞、拆卸、重建的命運?保育是否意味著讓城市發展原地踏步?
保育不必原汁原味 令文物成為有用的資源
大坑第二巷四號屬三級歷史建築的戰前唐樓,因新租戶在外牆漆上粉紅色而惹爭議。其實過去亦有不少歷史建築,因改作新用途或新裝潢,引起市民討論,例如中區警署建築群(即「大館」)、灣仔藍屋等。保育,是否代表原原本本地還原昔日面貌?
原來保育不代表必須保持原有模樣,這種觀念更可能是香港法例落後之過。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建立一套永久制度,以便集體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香港大學建築學院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主任李浩然形容那是一個很狹窄的起點,談及的只是涉及社會權貴、精英的宏偉建築,例如寺廟、皇宮、大法院等,以及考古遺蹟。1976年,香港開始實施《古物及古蹟條例》(香港法例第53條),以確保香港最具價值的文物古蹟得到保護。「當時跟得很貼,算是很先進;但現在一直沒有修改,便變得很落後,導致部分市民誤以為保育一定是博物館形式,要保留原汁原味。」
李浩然續說,現時世界各地所講的保育,除了只有宏偉的古蹟,還有具有實用性的建築物,如唐樓、警署、監獄等。「建築文物保育的最終目標不是保育建築物,這樣好短視、好短視;最終目標及長遠目標是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達到更好的環境、社會及經濟。」他以雷生春作為例子。雷生春為深水埗一棟戰前唐樓,屬一級歷史建築,後由浸會大學活化成中醫藥保健服務中心,大致保留原有面貌,盡量使用原有地磚和物料,但安裝玻璃窗隔音,安裝升降機,樓梯等公共設施。但李浩然指,因為作出適當改動,雷生春才得以活化,回應老化社區的實際需要,為社區帶來好處;並帶動附近一帶相關行業的生意,自然生成一條「中藥街」。李浩然說:「保育永遠不是為保育而保育,而是為了未來,為社區提供具體好處,令文物成為可以再用的城市資源。」
保育可與發展並存 香港缺乏多元化
2015年,位於灣仔軒尼詩道屬三級歷史建築的同德押,因業主計劃重建而清拆。近日,灣仔史釗域道又有一棟唐樓懷疑被收購。城市的發展,是否容不下舊建築?
李浩然認為文物保育其實可以與發展並存,不過現時香港的發展缺乏多元化,只有大地產商的大型重建。豪宅和商場進駐,亦令周邊地方租金暴升,迫使原居民遷出,使社區經濟及地區網絡瓦解,甚至導致貧富懸殊加劇。「以前你可以到樓下買文具、吃廉價美食;但現在要花時間、花交通費到更遠的地方,才可以買到同樣價錢的東西,要不便在原區捱貴貨。這樣不是迫人越來越窮嗎?」
大型重建將歸屬感減到最少 「談國教都沒有用」
李浩然指出保育不只關注建築本身,還有整體環境配合,讓人了解地方文化和歷史發展,看到歷史的連貫性;而大地產商的重建「每次都重頭來過,越做越大,並沒有考慮到歷史連貫性及社區需要多元化的建築。」他認為通過政策,例如限制建築高度、不可以整合地皮等,可以限制大地產商的大型重建,鼓勵小型地產商參與舊社區發展,「由小型地產商逐棟翻新,規模較小,不會在短時間內租金暴升,不只是保育建築物,亦保留社區的風貌。」
「市區重建,全部都是大地產商搞到烏煙瘴氣,個個都嘈、無人讚。因為你在破壞整個社區,而且把人對一個城市的歸屬感減到最少。」李浩然續道,人在一個社區穩定地居住,才會對社區產生歸屬感,進而對一個城市,甚或國家。「你令人經常流離失所,發展、重建便趕走人,他們會覺得你不關心他們,談甚麼歸屬感呢?說甚麼國民教育都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