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區議會討論短期出租土地 未有先例惹越權之嫌
將軍澳優才(楊殷有娣)書院(中學部)向地政處申請,以短期租約租用彩明街空地興建社區園圃,並於會前致函西貢區議會。日前,西貢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討論時,有議員闡述支持計劃的原因及希望署方「積極考慮」,也有議員直言區議會無權處理短期租約問題,或有越權之嫌。
事前未有納入議程
本周二(11月8日),西貢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會議上,委員會主席陳繼偉在討論「其他事項」時,表示優才書院曾來函秘書處,希望向西貢地政處申請,於彩明街空地以短期租約的方式,興建社區園圃,並於11月4日將校方來信電郵送交各委員。若委員同意,將申請轉交地政署跟進。惟此事項未有事先列明於區議會網頁公佈之會議議程當中。在此之前,有3個團體曾向新界地政署申請該地作短期租約,過去不曾在會議上討論。
地政署職員列席 議員表明支持該申請
在地政署職員列席的情況下,獨立區議員張展鵬說,校方願意自資美化此地段,為長者提供園藝治療及把收成品贈送區內有需要人士,解決該地段空置荒廢而產生垃圾堆放等問題。張展鵬說:「我覺得很值得支持這個申請,亦製造多贏局面。」民建聯莊元苳亦對計劃表示支持,希望地政署積極考慮。
議員質疑程序失當 有越權之嫌
獨立議員何民傑質疑討論項目涉及議程程序失當:「主席憑甚麼去選擇在其他事項討論一個團體的一封信,既不是動議,又不需要按照日程,加插一個項目?那片地不屬於區議會,而是地政署。」他認同該地段情況惡劣,但討論應具透明度。「過去都有很多團體來信,又是如何篩選?」鄉事派議員王水生表達憂慮:「如果開創先河,在區議會討論短期租約,有越權之嫌,亦浪費時間。」
主席突然提出凍結4年前案件 議員憤而離席
陳繼偉指,區議會曾在2012年提出在同一地段興建休憩公園,因而才在會議上提出討論,並詢問議員是否凍結案件,以免浪費公帑於顧問及設計。何民傑指陳繼偉不按程序討論是無理,又在大家沒有充足文件、視察和討論之下,突然把討論達4年的項目取消,認為十分離譜。他抗議會議不公,以及亂加其他事項而離席。
新民主同盟呂文光則認為開了先例,會導致很多事情都會交給區議會討論,亦懷疑程序是否合適。「有團體向我們表達意見,如果我們的職責只是轉交相關部門的話,轉交意見已經足夠。如果議員個人有不同看法,自己向相關部門反映,而不是在會議上處理。」
最後,陳繼偉總結,個別議員如有興趣,請自行跟進事項發展,並謂歡迎地政署邀請區議員討論,相信議員樂意提供協助,又重申決定權在於地政署。會後,優才書院約20名家長及教師一同離開,校方表示暫時不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