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柱陣】公眾通道被圍「生人勿近」 西環公共空間慘變養蚊地?
西營盤高街的鬧市中,十多條鐵柱排列成陣。途人行過往往不屑一顧柱後的空地。有人猜想這是防止小販擺賣,甚或只是設計失誤所致。可是,這原是開放給公眾的用地,卻變成棄置垃圾及滋養蚊蟲的地方,為何這處空間淪落於此?
鐵柱陣前身是垃圾崗?
鐵柱陣位處高街,兩旁為空置店舖,鄰近賢德大廈。16條鐵柱每條約高1.67米(記者身高為1.65米)。鐵柱陣後方的用地彷彿早已閒置,路人經過也絕少多看一眼。
縱然牆邊的告示警告市民不要棄置垃圾,但發泡膠、紙箱仍堆疊於垃圾桶旁。鐵柱後方的空地種有數株樹木外,再沒有任何設施;若然放有少量長椅石枱的話,或可變為城市中的口袋公園(pocket garden),現時則彷彿浪費了一處休憩空間。
街坊方太於旁邊的賢德大廈居住了二十多年。她說空地早在約8年前被鐵柱群圍起,之前則以鐵絲網包圍,需要保安員開鎖才能內進。可是,她形容以往有大量垃圾棄於空地,環境十分惡劣。「以前保安開鎖俾人放垃圾入去,廢鐵紙皮箱乜都有啦,都幾烏煙瘴氣。」方太說。
「生人勿近」的私有公共空間
縱觀鐵柱群後方的空地,空間足以放下長椅或石枱供人休憩;但現時則被柱群圍起,只種有數株樹,與遭棄置無異。賢德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甘迅驄指,空地屬私人擁有,亦由大廈管理,鐵柱則是約十年前設置。他解釋,早於20年前,空地曾由鐵絲網圍起,但不少人將大型建築廢料棄置在內,讓法團有意完全圍封該處;惟地政署指空地屬公眾通道,不能封閉,故法團以鐵柱代替。
甘迅驄說,政府原意是將空地後方加建樓梯通往公園,但工程從未動工,法團則把後面用鐵絲網圍起。可是,即使政府未曾動工,但該處本應屬公眾地方,現時的鐵柱不是減少途人入內的意慾?甘迅驄說:「跟時代廣場外空地的情況相似,都是私人擁有及管理,但是要開放給公眾;我們跟從政府的做法,不把空地圍封,但亦沒有打算設置公共休憩的設施——一來沒有資源、二來難以管理。」
公眾原本能使用的空地,現因私有公共空間而變得「生人勿近」,公眾與私人的界線是否只向一方傾斜?自2008年起,私有公共空間(Privately Owned Public Space)因時代廣場前空地引起社會關注,發展局於2011年2月制訂一套《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的設計及管理指引》,指出空間設計上應考慮人本元素,如空間的形狀、位置、易見度等,讓公眾能容易到達及使用。《指引》亦列出五種常見的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類型,包括:廣場、庭院、公眾綠化空間、小型休憩空間及長廊,並建議各空間的設計指引。以高街為例,鐵柱群後方的空地本應屬公眾通道,則是指引所描述的長廊;但空地的用途與指引建議的設計背道而馳——「長廊除作為公眾通道外,亦提供靜態康樂設施的公眾空間。」
小業主欠誘因改善公共空間
註冊城市規劃師、拓展公共空間顧問黃保傑稱,現時地契條款會列明私人地方需於某些位置作公眾通道用途;以高街為例,地契沒有限制能否放置鐵柱,他估計業主的原意是阻攔外來人士停泊手推車或棄置廢物。他稱:「環境是不理想,但可以理解為何業主會這樣做。」
他解釋,理想長廊能作通道用途外,還能種植花草;可是,現時大部分小業主均缺乏經濟誘因去實行。「發展商能夠當樓盤去做,但單幢樓業主的話牽涉大筆金額,他們亦有難處。」黃保傑認為,若然政府決心回應公眾對公共空間的訴求,應著力協助小業主改善公共空間,如提供財務津貼。
《指引》推出6年,黃保傑留意到不少大型發展商均會配合設計指引,但管理模式仍存有不少問題。「有些設計能滿足公眾需要,但管理模式上則不歡迎外來人士,而地政署現時欠缺人手巡查,難以進一步監管物業。」
他續說,高街的例子反映小業主處理私有公共空間時面對的阻力,政府需進一步提供協助。現時,《指引》沒有附帶罰則,黃保傑卻認為有處罰的需要,「但要按地盤大小或住戶數目而定,向信和、新世界罰錢當然冇問題,但好似高街(賢德大廈)只是單幢樓,罰錢會令業主有很大負擔,政府要如何協助呢?這個要再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