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消防安全指示累發52萬張 36%未遵辦 最高罰款擬升至10萬元

撰文:數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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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華豐大廈早前發生三級火警,造成5死40傷,引起社會關注舊式樓宇消防安全問題。根據立法會秘書處新一份《數據透視》,消防處及屋宇署定期巡查舊式樓宇,並會對向需要改善消防安全的業主發出消防安全指示,由1997年至2023年底合共發出52.2萬張,但只有半數獲遵辦或撤銷,當中綜合用途樓宇遵辦率偏低僅37%,工業樓宇遵辦率更低至15%,當局計劃將不遵辦指示最高罰則,提高三倍至10萬元。

文件指,隨着社會消防安全意識提高,過去10年本港火警事故數目累計下降18%至2023年的5,068宗。當中3級或以上火警亦由2013至2018年期間年均7.3宗,降至2019至2023年期間的6.2宗。

然而,火災傷亡人數卻於2023年升至11年新高,達406人,包括375人受傷、31人死亡。當中死亡人數更升至過去22年來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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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指出,舊式樓宇由於建築設計欠佳,加上消防裝置及設備不足,其耐火性能一般較差;而部份於1987年前落成的舊樓仍未能符合消防處在1994年制訂的《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即舊式樓宇最低消防安全標準。

截至2023年底,全港共有28,370幢私人樓宇樓齡達30年或以上,佔整體私人樓宇數目約64%;當中10,181幢私人樓宇樓齡達50年或以上,佔比約23%。

為提高舊式樓宇消防安全標準,政府於1997年起訂立多條條例,由消防處及屋宇署定期巡查相關樓宇,並向需要改善消防安全的業主及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數據顯示,發出指示總數於10年間增加36%至2023年34,064張。

然而,消防安全指示遵辦比率有待提升,兩個部門由1997年至2023年底合共發出52.2萬張指示,只有53%於2023年年底前獲遵辦或撤銷。當中綜合用途樓宇遵辦率偏低僅37%,工業樓宇遵辦率更低至15%。

政府計劃將不遵辦指示的最高罰則提高3倍至10萬元,相關修訂條例草案預計於2024年7月提交立法會審議。(資料圖片)

有見及此,政府計劃將不遵辦指示的最高罰則提高3倍至10萬元,相關修訂條例草案預計於2024年7月提交立法會審議。另外,當局亦正計劃修訂舊式綜合用途樓宇的消防安全條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未能遵辦指示的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向後者收回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