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男沉迷換妻幻想 迷暈4女性侵全罪成 主謀上訴竟與受害妻有關…
新加坡早年發生1宗轟動一時的換妻性侵案,7名華裔男子8年內迷暈其中4人的妻子,繼而性侵得逞,其中6人包括主謀被判入獄3年至29年不等,當中4人更要接受鞭刑,餘下1人選擇不認罪,最終被判罪成,擇日判刑,主謀最近就刑期提出上訴,雖然對妻子下藥,任由同案被告性侵,但主謀辯稱出於對妻子、孩子和年長父母的愛而提出上訴,不忍心見到家人在沒有他的情況下繼續生活,但遭法官駁回上訴。
綜合當地報道,法庭為了保護4名年齡41至49歲左右的受害人,決定以英文字母J至P稱呼7名華裔男被告,他們年齡介乎37至53歲,來自各行各業,包括公司董事、送餐員、從事業務發展工作或金融業,以及銷售經理,當中J男是主謀,年齡42歲左右。
這宗離譜性侵案由2010至2018年持續發生,K男和J男先在網路論壇認識,K男介紹其他對換妻感到興趣的男子給J男認識,他們互相分享和其他人妻上床或想目擊妻子和異性發生關係的變態性幻想,而且交換彼此性生活的細節和影片,甚至互相提供安眠藥,協助對方迷暈妻子。
J男先對自己妻子下手,趁對方不適時假裝好心取藥給妻子服用,但其實是遞上安眠藥,隨後為妻子蒙上眼睛,最終聯絡K男上門犯案,K男試過在妻子酒內下藥,眼見對方失去意識後,為她戴上眼罩,以免認得出經手人,隨後通知J男上門性侵K妻,K男在旁邊拍攝相關照片,兩人更在房內偷偷安裝鏡頭,然後將相關密碼告知給其他涉案男子,讓他們直播觀賞妻子裸露和夫妻發生關係的情況,案發期間,兩人妻子不知道自己受害,而且從來沒有同意和其他男性發生關係,K男和J男私下討論時,形容妻子「無論她們以為自己多聰明,最終還是被自己丈夫玩弄」。
L男、M男、N男和O男曾在不同時候受到J男邀請,上門性侵J妻,L男和M男亦對自己妻子或前妻下藥,並叫其他被告上門性侵,由於N男當時單身,所以未有作相關安排。
直到2020年1月1日元旦日晚上,J妻無意間翻查丈夫手機,見到丈夫和K男的一系列聊天內容,發現換妻性交和對妻子下藥等話題,妻子在對話紀錄中見到自己被蒙上眼睛等猥褻照片。 妻子當場質問J男,繼而報警,才揭發案件。
案件引來各界關注,銷售經理P男承認非禮和企圖強姦L妻,被判入獄3年,至於K男、L男、M男和N男承認共謀強姦罪名,被判入獄13年半至22年不等,其中3人接受鞭刑,據了解,K男、M男和N男接受20下打鞭,庭上披露,受害人妻得知自己被丈夫或前夫出賣,因而大受打擊,其中一人形容「感到心痛、憤怒與失望」、「不如死了比較好」,另一名受害者嘗試不去記起事情。
案發時從事金融業、大約44歲O男是唯一否認控罪的被告,他在庭上供稱J男希望透過O男來證明妻子是否忠貞,在對方的安排下,妻子先和O男在網上閒聊,大約1個月後相約晚上用膳,最後發生關係,但J男反稱2011年3月14日結婚紀念日當天迷暈自己妻子,邀請O男上門性侵,但O男否認說法,供稱被J男發現出軌一事,當日上門準備和J男談判,認為主謀妒忌自己和J妻的關係,出於報復心理才指控性侵。
法官認為案發時只有O男、主謀和J妻在場,但人妻昏迷,O男堅拒認罪,主謀成為案件唯一目擊者,口供前後一致,加上其他證據同樣指向O男和主謀串謀強姦J妻,2男事後保持友好關係,O男甚至與主謀討論性幻想,法官不接納O男口供,裁定罪成擇日判刑。
至於主謀J男認罪,但據了解,他聲稱J妻案發前曾經出軌,因而想報復,但不被法官接納,被判監29年和24下鞭刑,刑期是目前被告中最長。
J男近日向最高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呈交母親和胞妹撰寫的求情信,當中母親提及兩老沒有積蓄,無法為兒子聘請辯護律師,只能拜託女兒出錢聘請律師,強調兒子愛護妻兒,擔心家人日後生活,因而懇求法官輕判,被告為自己陳詞時亦表示,對於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後悔,但法庭重刑等於扼殺其生命,「我的靈魂已死,只剩一副驅殼」,今次上訴出於對妻子、孩子和父母的愛,以入獄20年來計算,一家人等於失去120萬新加坡元(約700萬港元)家庭收入。
案件由三司審理,大法官指出被告罪行非常嚴重,不能因為母親誠意而輕判,決定駁回被告的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