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遭前男友報復 夥同黨禁錮虐待6天兼輪姦 險賣豬仔到泰國
台灣新竹市發生性侵禁錮案,受害人更險淪為「豬仔」被賣到泰國。該名20歲女子和前男友有感情糾紛,遭對方聯同男友人合力逼迫簽下50萬新台幣(約13萬港元)本票,再轉交其他友人禁錮虐待長達6天,其中2人趁機性侵得逞,眾人其後更決定以40萬新台幣(約10萬港元)價錢將女子賣到泰國,幸即將賣出國之際,他們因和貨車司機發生糾紛,眾人毀車洩憤,司機見狀報警,警員接手跟進,意外偵破這宗人口販賣案件,救出女受害人。7名男女被告被判囚8個月至7年半不等,且要向女受人賠償270萬新台幣(約68萬港元)。
新竹市1名20歲女子和42歲陳姓男子分手後,陳男為了追討交往期間的花費和債務合共1.4萬新台幣(約3,500港元),委託程姓男友人脅迫女子簽下50萬新台幣(約13萬港元)本票,但她根本無力償還,程男於是將事件轉交另一批人處理,分別是32歲何姓、29歲葛姓和毋姓男友人,以及30歲張姓女友人等5人。
女受害人遭受到的暴力程度不斷升級,去年8月9日至8月15日期間,他們合力將女受害人接載到住所禁錮,其間張女逼她再簽3張50萬新台幣(約13萬港元)本票,受害人一度拒絕說出健保卡位置和回答問題,他們將她載到土地公廟宇,勒令她對住神明懺悔,葛男甚至持電擊棒電擊其手臂,何男亦持氣槍射向其腿部,更過分的是毋男和葛男趁機對她性侵。
隨後張女打算以40萬新台幣(約10萬港元)將受害人賣到泰國,甚至帶她到醫院注射疫苗及辦理護照。
到了去年8月15日凌晨3時許,眾人即將安排女受害人出國之際,何男、張女和葛男出外駕車,其他人則看守受害人,3人駛經東區光復路1段和慈雲路交界時,卻和貨車司機發生糾紛,他們持氣槍射擊對方,甚至持棍棒敲擊貨車左右倒後鏡,司機見狀報警求助。警方接手跟進,起初以為是刑事毀壞案,卻揭發案中有案,在疑犯身上發現女受害人的疫苗卡,因而意外偵破這宗人口販賣案件,成功將她救出,而且拘捕7名涉案男女。
案件提堂後,法院經審理判定7名被告犯案時間甚長,嚴重傷害受害人的身心,裁定強制買賣人口未遂、強制性交罪成,毋男入獄7年半,葛男則6年年,陳男共同犯恐嚇取財罪罪成,被判囚8個月,其餘人的刑期由1年1個月至4年不等。
受害人提出民事索償,表示自己因案件而失眠,即使入睡都會發噩夢,索取540萬新台幣(約137萬港元)精神賠償,新竹地院判處7名被告必須賠償270萬新台幣(約68萬港元),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