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人妻喝醉遭性侵後1原因啞忍淪性奴 淫狼後續更賤 判刑是…
人渣!台灣彰化1名黃姓男子,趁人妻小燕(化名)喝醉酒意識不清,竟硬上性侵,事後更威脅小燕如不順從,就把醜事告知其丈夫與親友。小燕害怕家庭生活遭破壞,被迫啞忍,慘淪「性奴」與黃男進行5次性行為。惟黃男變本加厲,除拍攝小燕裸照,還不斷恐嚇騷擾小燕,小燕長期承受巨大精神壓力不堪負荷,忍無可忍向丈夫講述事件,終把對方告上法庭。小燕丈夫要求黃男賠償100萬新台幣(約26萬港元),法官終判黃男賠償50萬新台幣(約13萬港元),全案可上訴。
綜合台媒報道,黃男於2021年趁小燕喝醉意識不清,強行發生性行為。黃男事後威脅小燕如不順從他,他會把醜事告訴其丈夫與親友,並要求拍攝裸照和成為男女朋友。小燕擔心家庭生活遭破壞,唯有啞忍,被迫與黃男進行5次性行為。
然而黃男仍未知足,不斷恐嚇及騷擾,小燕長期承受巨大精神壓力,直到2022年4月,小燕不堪壓力向丈夫講述事件。
不過黃男沒有收手,同年5月攔下小燕車輛用手猛敲致引擎蓋凹陷,威脅不讓她上班。小燕於是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指黃男傳訊息威脅,「想結束可以,東西還我,然後給我一隻手或腳」、「妳利用我的愛就要付出代價,要躲,我會抓到妳」、「不要讓我抓到妳,我忍耐有限度的」等,並且用裸照要脅她。
法院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核發保護令,而針對敲凹引擎蓋1事,雙方同年6月達成和解,黃男承諾改過不再騷擾小燕。然而黃男1個月後故態復萌,同年7月13日、14日,拿刀及打火機到小燕的工作地點,揚言「除非小燕丈夫離開台中,否則不讓他好過」。
小燕忍無可忍向黃男提告,檢控方同年9月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即刑事案件不需要經過通常審判程序,而依照被告在偵查中的自白,或是其他現存證據,已經足以認定被告犯罪,直接由法官以簡單方式對被告論罪科刑。黃男則在自己身上刺「慈」字,並把刺青照發布到社交網站首頁,公開與小燕過去交往細節。
小燕丈夫要求黃男賠償「非財產上的損害」100萬新台幣(約26萬港元),法官考慮黃男與小燕維持不當男女情誼時間、加害情形及影響、小燕痛苦程度等,認為賠償損害以50萬新台幣(約13萬港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