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瞞患性病嫖妓兼疑出軌 妻分居2年申離婚 官拒批再加多1句惹議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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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情況都不能離婚?山東法院日前公布1宗離婚案判決引起網民關注,當地有夫婦於2019年結婚後,妻子才發現丈夫一直隱瞞患性病,而且婚後還嫖妓兼有出軌跡象,對女兒更是不聞不問,經分居2年後,妻子便入稟法院申請離婚,惟丈夫不同意。法官指妻子沒有證據證明夫妻關係徹底破裂,反勸2人克服當前家庭困難,指離婚會對女兒成長不利,判定雙方「具有重歸舊好的可能」,不准離婚。判決令網民難以理解,認為單就丈夫隱瞞性病這一點就足夠離婚,究竟還要何證據,「看過最魔幻的書,是法院的判決書」。

李女婚後才知道丈夫隱瞞性病,還會嫖妓,更對她與女兒一直不聞不問。(示意圖/Getty Images)

內媒報道,山東省莘縣人民法院日前公布1宗民事判決,在網上引起討論。案情指,現年32歲李女和27歲的劉男於2018年拍拖,2人皆為農民,翌年即登記婚姻,現育有1女。

不過,李女稱丈夫婚前隱瞞他患性病,婚後還嫖妓及有出軌跡象,完全不顧妻女,夫婦關係早已破裂。2021年至2023年夫婦一直分居從未有見面,無和好的可能,遂入稟法院申請離婚。

李女另要求女兒的撫養權、劉男每月支付3,000元人民幣(約3,200港元)撫養費直至女兒成年,並平均分割夫妻財產。不過劉男拒絕離婚,指李女是受家人影響,若要離婚他要求女兒撫養權,撫養費會自行承擔,而雙方沒有共同財產,但要求共同償還為共同生活借貸的8萬多元(約8.5萬港元)。

法官不准夫婦離婚,認為2人有重歸舊好的可能,有關說法在網上引起熱議。(示意圖/Getty Images)

法官認為李女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夫妻關係真正徹底破裂,籲夫婦珍惜對方為家庭負責,夫妻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是普遍現象,而2人的女兒正處於發育成長的關鍵期,應多給予關心和幫助,離婚只會對其成長和學習不利。

法官續提醒李女念及夫婦共同生活1年多的情份,克服當前的家庭困難,「還是具有重歸舊好的可能」,終判2人不准離婚。

判決在網上引起爭議,質疑法官拒批離婚準則為何,「分居兩年不見面。出軌嫖娼傳染病,還是算生活瑣事?還要互諒互讓?」、「這種建議法官還是調查一下再判吧」、「願意了就結,不願意了就離。證明啥呢?」、「男的隱瞞性病,還嫖娼,這都不同意離婚,這是什麼道理」、「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就這一點就足夠離婚了吧?」。

有網民笑言如果離婚如此困難,那婚前一定要三思,「很好的例子,年輕女孩子們多看看以後多思考,又揶揄「看過最魔幻的書,是法院的判決書」。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