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事!離婚後驗DNA揭2歲子非親生 內地男向前妻索賠償 法院咁判

撰文:喬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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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貴州有男子不忿妻子出軌提出離婚,雙方協議離婚後,2歲兒子的扶養權歸父親。可是男子離婚2個月後,覺得兒子長得愈來愈不似自己,決定驗DNA做親子鑑定,驚揭兒子真的不是他親生的,心有不甘替別人養兒,於是向前妻提告,要求索回養育費,以及向前妻索取精神及經濟損失等合共16萬人民幣(約17萬港元)賠償。惟最後法院只判前妻向男子賠償2.7萬人民幣(約2.8萬港元),令男子不滿決定上訴。

閔男在離婚2個月後去做親子鑑定驗DNA,結果就如閔男所想,兒子並非他親生的。(Getty Images)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41歲姓閔男子在2019年2月與何姓女子結婚,翌年5月,2人的兒子出世。本來一家樂也融融,可是夫妻感情自去年1月急轉直下,當閔男從外地打工2個月後回家,卻聽到妻子在電話與其他男人打情罵俏,亦從親友聞得妻子行為不檢,最終2人在2022年3月離婚。

離婚協議中閔男獲得兒子扶養權,而前妻不需支付扶養費,且擁有探望兒子權利,而婚姻期間的共同債務則由閔男單力負責。

其實閔男在離婚前已開始質疑兒子是否親生,因為他覺得兒子長得不似他,隨着時間過去,離婚後的閔男疑心愈重,加上前妻封鎖了他的通訊軟件,令他深信對方心中有鬼。閔男於是在離婚2個月後去做親子鑑定驗DNA,結果就如閔男所想,兒子並非他親生的,雖然他已有心理準備,但得悉是事實後仍感到震驚,難以接受現實,他慨嘆:「2年來沒日沒夜為孩子操心,到頭來卻是幫別人養小孩」。

閔男心生不忿,向法院提告向前妻索償,他以孩子並非親生為由向前妻索償。(《我和父親的FINAL FANTASY XIV》劇照)

閔男心生不忿,向法院提告向前妻索償,他以孩子並非親生,以及前妻在婚姻期間犯下重大過錯為由,要求變更債權,並要求索取精神損失等賠償。

閔男指兩人婚姻期間共同借貸31萬人民幣(約33萬港元),毋須由他獨力承擔,並認為前妻應償還生育期間與孩子住院治療的費用14萬人民幣(約15萬港元),以及精神損失2萬人民幣(約2.2萬港元)。

法官認為閔男沒有義務撫養兒子,小孩在找到生父前應由何女全權撫養。(《三十而已》劇照)

不過,前妻提出辯解,指自己從沒發現兒子不是前夫的,因為前夫常逼她跟他的朋友喝酒,而所發生的後續事情導致事件發生。她強調,對方要為並非兒子的非親生父親負上責任,而前夫在婚姻期間的開銷也屬法律義務。

法官認為閔男沒有義務撫養兒子,小孩在找到生父前應由何女全權撫養,但認為何女背叛了婚姻,令閔男不當地履行扶養義務並侵害其尊嚴,遂判何女應還閔男1.7萬人民幣(約1.8萬港元)養育費,以及精神損失賠償1萬人民幣(約1.1萬港元)。然而閔男不滿裁決,將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