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被解僱點算?10個不可不知的僱員權益
國泰航空今日(22日)宣佈將分階段裁減香港總部約600名員工,當中包括190名中高級管理職位,佔集團4分1管理層,以及約400名非管理人員職位,佔集團約18%相關職位人數。
如果不幸被解僱或裁員,員工就更要了解清楚自己應得權益。《香港01》集合10大解僱疑問,拆解有關遣散費、解僱原因等常見問題。
僱主可否即時解僱僱員而不付代通知金?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需符合以下條件,如果僱員在工作上: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行爲不當;
欺詐、不忠實;或
慣常疏忽職責。
即時解僱是嚴重處分,僱主要多次警告後才可考慮即時解僱。
在哪些情況下,僱主不可解僱員工?
在下列情況下,僱主不可解僱員工,如果僱員:
證實懷孕及已發出懷孕通知;
在有薪病假期間;
向當局提供證據或資料協助執行有關《僱傭條例》的調查;
參加工會活動(例如罷工);或
工傷期間,亦即尚未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
僱主如在上述情況下解僱僱員,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萬元。
什麼情況下,僱員可領取遣散費?
僱員如連續受僱不少於24個月,而且:
因裁員而遭解僱;
因裁員理由不獲續約;或
遭停工。
什麼情況下,僱員可領取長期服務金?
僱員如連續受僱不少於5年,而且:
遭解僱,但非因為嚴重過失而即時解僱,亦非因裁員;
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在職期間死亡;
因健康理由辭職;或
65歲以上因年老而辭職。
如何計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月薪僱員:(最後一個月的工資X 2/3)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日薪或件薪僱員:(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 18 天工資)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要留意的是,(最後一個月的工資X 2/3)和(18天工資)的上限為港幣15000元,而未足1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港幣39萬元。
如被解僱時有年假未放,是否可換算為錢?
僱員做滿1年之後被解僱,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放的年假。如僱員只受僱滿3個月、但未夠12個月,而且非被即時解僱,僱主亦須按比例計算年假薪酬給僱員。詳情可查看《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如何計算有多少日大假?
僱員如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為: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X(受僱日數/365)。
僱員如受僱滿12個月,可享有的年假日數則為:上一個假期年累積的未放年假+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X(受僱日數/365)。勞工處職員提醒,如果公司是以入職日期起12個月為之一個假期年,僱員若做滿1年,而截至離職日,新假期年未夠3個月,新年度的年假將不獲發放。
如何計算未放的年假薪酬?
如僱員在該12個月內沒有因放假而獲支付少於全部工資,剔除的日子和款額均為0,年假薪酬的算式如下:*(離職前12個月的總薪酬-0)/(365-0)X餘下年假日數。
*底薪+佣金
被解僱後幾多天應該收到「尾數」?
除遣散費外,僱主不得遲於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支付僱員的應得「尾數」,包括未發放的的工資、代通知金(如適用)、年假換算的工資、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等。
若僱主未能在結束合約7天後支付「尾數」,則須支付利息給僱員。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與僱主「講唔掂數」,可以點做?
如有任何疑問,可以查閱《僱傭條例》,或致電勞工處(2717 1771)向有關專員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