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用iPad煲劇驚見媽媽遭性侵影片 犯人竟是自己交往8年男友!
這不是AV(成人影片)情節,而是台灣1宗法庭審理的案件!台北1名女生在家中以iPad追劇時,驚見媽媽遭性侵的影片,因而揭發跟她交往8年男友的可怕惡行,她崩潰質問時,對方才寫下紙條坦承「用手指用她」。女生和媽媽其後憤而提告,男方寫下的字條成關鍵證據,台北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將男友判處3年8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20多歲陳姓男子在國中時期與女子交往,與女友一家人相識長達10年,雙方則交往8年,直到2019年5月分手。交往期間,陳男經常到女友住處過夜,2018年9月某晚借宿女友家時,跟女友一家人喝酒,先用激將法灌醉女友,而女友的媽媽則有服用鎮定劑或安眠藥入睡的習慣,陳男當晚趁機闖入女友媽的房間,不顧她與3名小孩同睡,一邊開啟向女友借來的iPhone 5S手機拍攝,一邊脫下女友媽褲子用手指性侵。
過幾天女友想以iPad追劇,因而拿回那部iPhone 5S,然後打開手機與iPad連結網路時,卻驚見3段影片正自動備份上傳,影片中的女子穿着牛仔褲及粉紅色內褲,那正是自己媽媽的衣着,而地點就是媽媽的睡房。
女友憤怒得質問陳男「你昨天有喝酒醉嗎?告訴我你昨天晚上在幹嘛?」,陳男無言以對,寫下紙條回覆「用手指用她」,女友暴怒追問「她是誰?」,又大罵「去外面亂搞,弄到我朋友身上就算了,你弄的人是誰?是我媽?」、「看着我,你怎麼能做得出來?」,又心碎怒吼:「我對你陳先生而言,是不是可有可無?」
女友的媽媽事後提告法庭,稱自己睡前有服用醫生開的鎮靜劑藥物,吃完藥物就陷入昏睡,但陳男疑似多次跑進房內性侵她,甚至一晚跑進來多達3次,有時她醒來時發現自己褲子被脫一半,亦會質問陳男為什麼進來,陳男則答稱是來抱女友睡。
陳男出庭辯稱被誣賴,表示他沒有性侵女友的媽媽,且事發後他仍常去女友家借宿,2020年還有一起出去玩,正常人豈會讓性侵她的人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又一起出去玩?辯方律師亦表示影片中的女子沒有拍到臉,無法證明是陳男女友的媽媽,且女友媽媽的證詞有許多矛盾之處。
惟法官認為陳男的行為有影片為證,而且女友質問時,陳男也寫紙條坦承「用手指用她。」可見罪行屬實,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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