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妻500元買4人份餸菜被奶奶批唔慳家 網紅律師:想三色豆配飯?
文:呂秋遠 台灣律師
(編按:台人早前在社交平台群組分享,上傳1張丈夫的短訊截圖,一句「我媽聽妳上次說妳買菜一天花500元(台幣,約140港元),有點太多了」,妻子解釋是買4個人的份量,有菜有肉有水果,因此算不上很多錢,可是丈夫不幫忙說話,還續說母親質疑她買了什麼,這個價位可以吃得很好了,讓台人妻無言,文章曝光後,引起網民一面倒狂轟婆家。)
一天500元、4個人,這種事,我覺得真的不好說。如果在貴婦百貨,可能買不到一盤美牛;但是如果問我媽,她應該可以在和平島的菜市場,讓我們全家都吃飽。根據我有限的採買能力,在「請支援收銀」的店裏,要煮4個人的晚餐,控制在500元內,應該有難度。
如果是5菜1湯,不能有牛肉,只能有解凍雞肉大約600公克,約80元、空心菜或高麗菜的成本可以壓縮在100元,豬肉應該有機會壓縮在200元,剩下就是買一些豆干、甜不辣之類的配菜,能不能滿足4個人的一餐,我真的不確定,但是要我絞盡腦汁、費盡心思,在500元的預算內,每天變換菜色,那應該沒可能。
不然都買三色豆配飯,這樣好不好?
我承認,自己採買跟變化菜色的能力不如我媽,但是不是意味着我媽就應該是標準,甚至拿媽媽來噹老婆?
這篇流傳在網路上、不知道真偽的對話截圖,問題就是在這裡。在資訊有限的情況下,我只能得出3個結論:
第一,這男的不太行。當「我媽說」「我媽聽你說」作為跟老婆日常對話的開頭,就已經輸了一半。一家人如果已經不跟媽媽住在一起,所有日常生活的大小事,就應該只存在於夫妻之間對話中,不應該讓「外人」知道。對的,對於這個家而言,媽媽是外人,要講,頂多也就是報喜不報憂,老婆做得好,讓媽媽知道;其他的事情,一律不要讓媽媽介入,這是最好的。
講難聽點,婆婆只聽到一面之詞而已,怎麼能有什麼公平的評論與意見?拿「我媽說」3個字當開頭,大概有點像是「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一樣的開始,如果不是媽寶,就是林北存心要用媽媽來壓你,讓你無法反駁,因為她是我媽。孝順有聽過嗎?不要跟長輩頂嘴有聽過嗎?既然有聽過,那就是你錯,還跟我反駁什麼?
我媽說,男人在外面應酬是應該的、我媽說,女人就是要聽男人的話、我媽說,女人就是要乖乖在家做家事。我媽我媽我媽,煩不煩?說不定這個媽媽,根本沒說過,都只是那個男人說而已。
第二個問題,是那個男人的心態。這則日常的對話,其實顯示出那個男人覺得,「你花錢太兇囉!」「別忘記是我在賺錢養你們的哦!」「你這個廢物,你是怎麼理財的欸!」物價越來越高,你知道嗎?」
是的,親愛的,才台幣500元而已,我不許你這麼說。如果是美金500元(約3900港元),才可以拿錢砸在我臉上羞辱我,我會比較願意接受,或者,每天黃金500兩砸我也可以,我願意含着眼淚、帶著微笑的謝主隆恩,說著「雷霆雨露,俱是天恩,逢魔遇佛,俱是度化,臣妾日領500,據此操持家務,深覺皇恩浩蕩,縱令萬死,也有所不辭」的幹話。
欸,不是啊!就算500元可以處理掉一家四口的晚餐(或3餐?),那也是一種絕佳的超能力,有這種超能力,在銀行是半澤直樹、在醫院是大門未知子、在餐廳是尾花夏樹好嗎?但是,一天500元,請問,她採買與做菜的薪水多少?該付出的成本又是多少?
零。
對,就是這個零。數學叫做零,成語叫做過路財神。一個月給老婆5萬,甚至說,全部薪水都給了老婆,你還要我怎樣?5萬(約1.4萬港元),學費安親班才藝班1萬5(約4200港元)、房租2萬(約5600港元)、水電瓦斯水費,要怎麼算?採買日用品、食物等等,又要多少?所有的錢,收進來,又拿出去了啊!500元,代表一個媽媽盡心盡力的在家裏撙節開銷,而做的所有努力,怎麼好意思說,錢都去了哪裏?
第三個結論是什麼呢?當然就是,身為一個家務勞動者,請記得你所作的一切,都應該要是有償的,不要以為這種工作不值錢,那是因為我們自己就先入為主,認為不值錢,別人才會這麼想。如果有人真的認為,家裡的衣服自動會洗好、摺好;地板會自動乾淨;做菜不用時間不用錢,那麼,請一定要另謀高就,至少要有自己的收入。
沒有一份工作,是要折損自己的自尊、青春,卻得不到付出對象尊重的。如果是,那不叫工作,那叫做自虐。
(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