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大生稱誤信陰莖「插入治療」 扭傷腳醫到有BB 推拿師判無罪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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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傷腳都要靠性交治療?台中一名大學畢業的女生,在2015年扭傷腳後,找上相熟的陳姓推拿師治療,她誤信陳男聲稱陰道內有手指按不到的秘穴,要以「陰道內射法」治療,她因而同意陳以生殖器「插入治療」,沒想到療程進行半年後她竟然懷孕了,憤而告陳性侵。
案件近日二審宣判,法官認為女生與陳素有曖昧之情,憑其大學學歷不可能不知「陰道內射治療」是胡說。雙方為合意性交不符性侵條件,因此一審判決陳無罪;控方不服上訴,日前結果出爐,維持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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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女生大學畢業後到台中一間整復推拿館工作,陳姓館長見她氣血不順、四肢無力,建議可採其獨創的「陰道內射法」調理治療,她心想對方與媽媽熟識多年、又是「一貫道」講師,應該不會騙她,因此信以為真。
女生表示,每次療程都很痛苦,超過5分鐘就想結束,但仍硬撐了半年多,直到前年6月她發現懷孕,才驚覺受騙,當時她氣得傳短訊大罵館長:「都是你說什麼一定要用你的陰莖調,還什麼補充蛋白質!現在怎麼辦?」
陳姓推拿師則在庭上喊冤,他表示兩人在當年聖誕節後開始交往,其間女生曾多次留宿推拿館與他同床共枕,直到懷孕報警後,雙方才結束關係。陳男強調,兩人發生性行為均是在2樓房間,每一次內射都經過同意,「請妳不要用性侵字眼,一切畢竟情投意合」。
法官聽過雙方的證供後,認為女助理大學畢業,不可能不知道性器官插入就是性交,而且若真是被性侵,陳姓館長並無威脅或限制其人身自由,女助理大可隨時離開,但她卻多次主動要求在推拿館過夜,加上女助理對案發經過的供詞反覆,又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直接證明陳曾性侵,因此宣判陳無罪。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