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男低價買壞iPhone換新機 勁賺2000萬買車買樓 詐騙判囚15年
撰文:李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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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以售後服務完善見稱,為保證產品質素,提供維修、換貨、退款等服務,但有關條款卻成為不法分子的發財契機。重慶一名男子鑽研蘋果手機銷售條款漏洞,以山寨手機零件「偷天換日」、低價買壞iPhone正價退款等手段,2年內先後更換逾3000部iPhone,勁賺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他因詐騙罪成,被判15年有期徒刑。
自2014年iPhone6及iPhonr6 Plus在內地推出市場後,蘋果新增一條退換條款:「若手機在14天內不能開機或故障,均可無條件退貨」。
《重慶晨報》引述重慶檢察官潘基俊指,當地一名47歲李姓男子自2010年起,每當有新款iPhone手機上巿,就會化身「黃牛」,低價買入再高價賣出賺取利潤。當蘋果加入新退換條款後,李為了賺取更多利潤,進行「狸貓換太子」的犯罪行動。李與另外幾個同黨,在重慶的蘋果經營店購入新手機,再回家「加工」,把iPhone主機板拆下,換成山寨手機的主機板,然後把iPhone退回,每部可賺800元,李與同黨以該手法,在4個月內共獲利100萬元。
該不法集團頻密退換手機的行動引起蘋果公司警惕,於是修訂規定「手機若是有拆卸痕跡,官方不能再退款」。李等人因應條款改變,看中蘋果公司另一個退款漏洞:「手機售出14天至1年內,如出現不能開機的情況,可以免費更換新機」。他們到深圳等地搜購NPO手機,即no power on故障不能開機的iPhone,然後到蘋果門市要求換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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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買壞機、正價退款的方法,2年內為李帶來逾2000萬元利潤,讓他在北京買車又買樓。警方調查後,於2015年5月以詐騙罪把李和同黨拘捕,當時李的女兒剛出生。重慶地方法院審理案件後,把李判處15年有期徒刑。
(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