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文化.一|英殖遺留歷史建築 說了怎樣的香港故事?
「歷史建築」是人類生活與自然環境不斷相互作用的文明產物,而不同的建築風格當中往往蘊含前人的精神智慧、藝術追求、豐富想像,等待着後人的探索與發現、繼承與發揚。不過,在香港,「歷史建築」往往離不開「殖民背景」,而「殖民背景」又伴隨着「民族屈辱」,這些建築難免面臨保育或清拆的爭議。然而,在爭議背後,其實是香港對於自身文化的疑惑——港英時期遺留的歷史建築對香港文化結構帶來什麼影響?在「說好香港故事」時,應該如何面對殖民歷史及其文化產物?
「香港文化疑惑」浮面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於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落敗後,清朝欽差大臣耆英與砵甸乍在英國風帆戰艦「臬華麗號」上簽定極不平等的《南京條約》,把香港島割讓予英國殖民統治;直至1997年7月1日,香港才回歸中國。英殖期間,西方的制度、語言、文字、思潮等流入香港,碰撞出中西交融的獨特文明。回歸25年,香港依然保留不少林林總總的「物質」(tangible)及「非物質」(intangible)文化遺產,包括不少歷史建築。
但由於「殖民歷史」伴隨着「民族屈辱」,一些文化遺產難免面臨保育或清拆的爭議。例如去年國慶日,「愛港大聯盟」、「同心護港」等組織到特區政府總部請願,要求將「維多利亞公園」改為「人民公園」,以掃除「殖民管治的影子」。只是,這些爭議大多從政治角度出發,卻未有深入討論到底何謂「香港文化」,亦未有坦然面對英殖歷史對香港文化結構在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及精神文化等層面的深入影響。
「文化」本身就是一個極為抽象的詞彙,不同的文化學者、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哲學家、考古學家對此莫衷一是。西安交通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陸根書曾發表《文化、大學文化與通識教育》一文,引述「文化」一詞在《辭海》中的三種含義:第一種分成廣義和狹義,廣義上文化是指人類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上文化是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相適的制度和組織機構;第二種,泛指一般的知識;第三種,是指中國古代社會所實施的文治和教化的總稱。
基於對「香港建築文化」定義的模糊,一些人甚至會將香港的中華建築和西式建築放在對立面之上,誤以為兩種風格有競爭關係。例如立法會5月11日討論議員議案「制訂未來5年文化藝術政策及發展藍圖」時,民建聯陳恒鑌便質疑香港核心區中西式教會林立,但中式的道觀、寺廟則未能佔有地利優勢。不過,如依照《辭海》的解說,只要是這項建築是在歷史上所遺留的物質財富,同樣屬於香港文化的產物,是一種並存的關係。
再者,先不說將寺廟與中華文化劃上等號這種宗教知識謬誤,以建築物的地點去定斷政府對於該項文物建築的重視程度,這種做法未免過於片面。建築物在存在的地點同樣由歷史演化而成,地點本身就已蘊含建築物所代表的歷史文化,又何來「偏頗西式建築」之說?更令人遺憾的是,存有這種根本謬誤的從政者並不少,而是其他議員也持有一貫的態度去看待香港建築文化——以為開設廟宇、佛寺導賞團就能「說好香港故事、中國故事」,而他們所顯現的卻是對建築文化的無知,「為做而做」的膚淺。
不過,他們的想法是可被理解的。在中國五、六千多年的歷史當中,香港本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處處可見中國文化因子。可是,英國殖民歷史也確實改變了香港整個文化建構。直到回歸第24個年頭,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終於將香港的文化地位寫進國家規劃中,並明確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此刻香港對於自身文化的各種疑惑旋即浮上桌面——甚麼是香港文化?英殖歷史建築能否代表香港文化?這對新上任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而言,無疑是「說好香港故事」的最大挑戰。
曾任香港大學兼職講師的陳天權所撰寫《殖民地時代的西式建築》一書提到,1841年1月英國佔領香港島,並在同年6月宣佈此地為自由港,旋即在澳門拍賣港島北岸土地,當外商來到港島時,香港便出現第一批西式建築。在砵甸乍宣誓就任香港第一任總督後,香港便被命名為「維多利亞城」,英國人亦以中環作為城市中心,在山坡上建屋,軍方興建軍營,商人則是興建貨倉和辦公大樓,而港島區那時開始湧現一堆異國風格建築。
書中指出,英國人抵埗香港之初,根據英國政府為殖民管治地區編寫的《模式手冊》(Pattern Book)以簡便方式建造房屋,包括參照英國喬治時期的古典復興式房屋為藍本,再省略一些裝飾細節,因應香港氣候作出改動,加入本地工藝和物料,便形成了「殖民建築」。不過,時至今日,坊間普遍認為只有禮賓府、中區政府合署、舊立法會大樓等政府建築,或是教堂這類明顯富有歐式或西式古典裝潢的建築才是殖民建築。
政治性與現實性構成西式古典建築
曾任香港大學建築保育系副教授的李浩然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出,每每提起「殖民建築」,人們總會想起戰前的西式古典建築,但香港歷史背景特殊,經過英國從戰前到戰後的殖民統治,所以由1841年英國人佔領香港到1997年英國人把香港歸還中國,這段時間都屬於英殖統治時期,而期間落成的建築物也可稱之為「殖民建築」。
李浩然續指,戰前建築與戰後建築有十分顯著的差別,所以兩者的文化意義也有天淵之別。例如,戰前的西式建築主要是以古典式風格為主,並分為維多利亞時期及愛德華時期兩個不同時代的建築。根據《殖民地時代的西式建築》一書,維多利亞時期,即維多利亞女皇(Queen Victoria)在位年間,西式建築主要使用了「古典復興式」及「哥德復興式」建築風格——「古典復興式」比較回歸希臘和羅馬的美學原則,結構對稱,講求比例,例如在1912年正式啟用的終審法院大樓就是其中一個「古典復興式」建築的例子;愛德華時期,即愛德華七世(Edward VII)及喬治五世(George V)在位年間,西式建築主要使用「新巴洛克」風格,建築物外牆可見複雜線條和曲線裝飾,或使用大量紅磚,香港大學本部大樓的塔樓、英皇書院、甘棠第等建築物均以這個風格建造。
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副教授徐頌雯向《香港01》解釋,英國人在香港開埠早期興建西式古典建築的普遍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含有政治意味。徐頌雯指出,大英帝國確實會傾向在殖民統治地區興建一些歐陸式或英式的建築物,期望為「宗主國」打造一個強大的形象,讓其管治威望更加深入民心,「例如印度新德里的新規劃,英國將新德里以西式規劃方式重新規劃,並興建一座宏偉的政府大樓予總督使用。」
不過,徐頌雯認為香港的情況會比較貼近第二種說法,「當時英國人在1841年左右到港,香港人口較少,而當他們開始進行建設時,他們無法在本地找到任何人幫助他們興建樓房。」她續指,香港大學直至1950年代才開辦建築系的課程,亦即代表在此前,香港並沒有本土訓練的建築師。港英政府如要建設任何建築,必須使用只懂得西式建築設計的歐洲建築師。因此,徐頌雯傾向相信港英政府是基於現實考量興建大量西式樓房,而非刻意性的政治考量。
不過,即使這些建築沒有被刻意加諸政治意味,它們對香港的代表性仍有可商榷之處,因為通常這類型的建築並不是讓華人或平民使用,而是主要讓英國來港的官員或有權勢的商人使用。那麼,在這個情況下,這些建築為香港建構了怎樣的文化?
李浩然認為,從文化的角度而言,保育戰前的西式建築可展示香港的歷史連貫性,有助香港成為一個在社會文化上達至可持續發展、多元化且健康的城市。他不滿社會有種思維,以為每逢「改朝換代」就要將上一個朝代的東西全部毀滅;他擔心,如果社會基於意識形態或政治問題,而把香港在殖民統治時期的建築物全部剷除,歷史的證據就會斷掉,「只剩下文字和相片,沒有實物。」
新加坡曾分別成為英國及澳洲的殖民地,而新加坡政府對待殖民建築的態度十分實際,就是希望藉保育這些文物建築,優化市容及推動旅遊業,例如新加坡最具代表性的酒店「萊佛士酒店」便是英國殖民時期具代表性的建築之一。李浩然指出,新加坡建國早期因過於重視興建民生設施,如組屋、商場等,忽略國家的文化建構,結果「逼使」日本國家旅遊局在1970年代去信新加坡政府,投訴新加坡的旅遊景點過於單一化,「人的生活變得單調、不吸引,人們不就會走了嗎?新加坡(政府)要把人留下,所以就在1980年代開始進行保育,令國家可持續發展。」
換句話說,戰前所興建的西式古典風格建築未必能夠反映香港人建立的文化,但它們的存在是一種歷史的傳承,例如新加坡從來不會簡單透過剷除建築物以「去殖民化」,「因為他們知道(不論)殖民地時代好不好,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新加坡作為一個主權國、在發展上是必須認識和接受的歷史。」李浩然如是說道,香港亦應坦然面對。
「中華復興建築」並非香港文化代表
香港向來以「中西文化融合」著稱,既然港英殖民時期有西式建築,自然就有具中華特色的建築。或許有不少人認為這類的中西融合的建築是最能夠代表香港文化的建築,然而這類建築帶出的政治色彩甚至比起戰前西式建築更多。
英國劍橋大學世界歷史系博士研究生彭得豐所撰論文《郵票的想像與感性:香港殖民晚期的對象、文化及治理》(Stamping “ Imagination and Sensibility “: Objects, Culture, and Governance in Late Colonial Hong Kong)曾經提到,當時英國殖民政府會傾向製造一些事物去保留本地文化,而他們這樣做不是出於仁慈(benevolence),而是出於鞏固當地人民的信任。
「我相信有一部份的建築有這個目的,可見有部份殖民建築會融入當地的建築風格,所以為甚麼會有中西合璧的情況出現。」徐頌雯表示香港同樣有這類型的建築,但由政府興建的數量不多,有些例子如1934年正式啟用的上水何東夫人醫局則是由港英政府所建設、擁有中式屋頂的建築。她認為,港英政府選擇興建這類融合建築主要希望本地人能更容易接受這些建築物,但這並非殖民政府獨有的做法,不少西方教會在中國其他地區或香港興建中式元素的教堂,令本地人更容易接受西方帶來的事物。
不過,李浩然指出這類建築的政治意味不在於英國殖民的影響,而是過去第一代中國建築師的一種「革命思潮」。景賢里、何東花園、虎豹別墅等在港英殖民初期興建、具中華特色的建築屬於中華民國時期一種十分流行的風格——「中華復興建築」。
據李浩然所言,這類建築是由中國第一代建築師所創,這班建築師大部份在20年代到美國留學,當中帶頭的是1928年賓夕法尼亞大學畢業的梁思成,他在畢業回國後更創立了中國大學教育第一個建築學系。當時這批建築師抱持着一個理念,就是回應孫中山「恢復中國」、「振興中華」的理念,「民國革命以後,大概1920年代末,他們發現當時中國人已放棄傳統中國建築,認為這些(建築)是落後,要追求現代。梁思成這批人認為這是不健康的,中華民族也有好的建築。」由此可見,中華復興建築擁有更強的政治意味,內裡所蘊含的是孫中山的革命理念,而且這種政治意念與港英殖民的關係不大。
話雖如此,「中華復興建築」確實是一種蘊含中式與西式特徵的建築風格。李浩然解釋,這批建築師希望復刻的是中華建築的美學風格,例如參考類似紫禁城宮廷式建築的外形,但在實用性及技術上就需要現代化,所以使用了當時西方引入最先進的建造技術,即鋼筋水泥。因此,這些建築確實比較能夠代表「中西融合」的概念,與一般人對香港的文化印象吻合。然而,它們與香港文化的關係與西方殖民建築一樣,只能表達香港歷史的連貫性,並非代表香港文化,當中最大的原因是這類建築並非香港獨有的。
根據李浩然著作《保舊創新:香港建築保育與城市發展》,1920至1930年代是「中華復興建築」的黃金期,而當時內地大城市的新建築物大都以此形式為主,例如南京、上海等地,直至1937年日本侵華,整個運動才被逼告終。「這是一個時代的一種風格,不是一種真正的中西合璧。事實上,香港真正的中西合璧建築就是公屋,一般人都會忽略。」李浩然賣了個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