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二|各國出手監管 香港規管趨緊 擬推強制發牌
早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重申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同時,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其後,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上周五(5月21日)召開第51次會議,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金融領域重點工作。會上提到會加強平台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撰文:陳澔琳
虛擬貨幣發展系列報道三之二
承接上文:【虛擬貨幣.一】即將面臨嚴格規管 加密貨幣狂潮到頭了嗎?
事實上,不少國家近期紛紛針對加密貨幣提出監管方案。美國便認為加密貨幣對國家安全構成的威脅愈來愈大,如在去年10月,美國司法部便發表報告指,加密貨幣為恐怖份子、流氓國家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份子提供獲利機會;並表示加密貨幣在全球範圍內普及,但缺乏跨區域統一的監管,令執法受阻,不利於國際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而一些P2P(點對點)加密貨幣交易所亦毋須向相關機關報告,變相不利調查。
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數個月前亦發表了反洗錢規則,要求金融機構及交易所申報加密貨幣持有人3,000美元或以上的交易,並進行身份檢查;每當客戶將至少一萬美元的虛擬貨幣存入非交易所託管的錢包時,都要作出報備,這些措舉令加密貨幣持有人更難在交易時隱藏身份,亦會傷害虛擬貨幣市場。就在4月14日、即美國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於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首日,美國聯儲局主席鮑威爾(Jerome Powell)表明,加密貨幣是「真正的投機工具」,「它們並沒有真正被用作支付。」近日有傳美國將再次出手,整頓加密貨幣市場。
在土耳其,官方早前便頒布法令,當地央行將從4月30日起禁止在支付時直接或間接使用加密貨幣,亦禁止電子貨幣平台擔任加密貨幣的轉賬中介。有分析指,當地官方法幣里拉長年受通貨膨脹影響,因而出此禁令。
另一方面,海外已有企業及支付系統公司,如Tesla及PayPal開始接受加密貨幣或支援加密貨幣交易,令市場更為憧憬加密貨幣前景。惟近期這種樂觀態度受到衝擊,Tesla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於本月12日在Twitter宣布,Tesla出於環保考慮,將會停止接受比特幣交易,令加密貨幣的前景蒙上陰影。
香港規管趨緊 擬推強制發牌
港人近年對加密貨幣交易需求上升,現時香港有數十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可供投資者買賣現貨、期貨,甚至與股票掛鈎的合約。由於虛擬資產興起,證監會於2017年及2019年已分別就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 ICO)及證券型代幣(Securities Token Offering,STO)發表聲明,定明具「證券」屬性會受到監管。證監會亦於2019年在監管「沙盒」中推出自願性參與監管試驗計劃,讓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自行選擇是否接受規管(見表)。
一直以來,香港對證券型加密貨幣有比較明確的監管要求,卻沒有對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提出明確監管政策及要求。2019年11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發布《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立場書》和《香港證監會發布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條款和條件》,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鋪路,就提供證券型虛擬資產或代幣交易服務的平台制定發牌制度,此自願發牌制度適用於至少提供一種證券型虛擬資產交易服務的平台,至於單純提供非證券型虛擬資產交易服務的平台,則不受制度監管。
在自願發牌制度下,當局規定平台營運者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亦要嚴格篩選可供買賣的虛擬資產,以及只向充分認識虛擬資產的客戶提供服務。證監會指,由於虛擬資產交易屬新興市場,涉及的風險較傳統資產高,有關要求可保障投資者利益。現時已有一所交易所獲發牌。
去年底,政府便計劃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有意推出強制發牌制度—要求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要取得證監會相關牌照及遵行《打擊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條例》所訂明的措施,以便堵塞現時未能規管買賣非證券型代幣的監管漏洞。在現存的監管制度中,證監會只能規管屬於證券或期貨合約法律定義的虛擬資產,因此,非證券類的貨幣等虛擬資產並不在證監會的監管範圍內。
證監會指出,措施可以堵塞現時未能規管買賣虛擬貨幣的灰色地帶,令虛擬資產市場能在監管及發展上取得平衡。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 Alder)表示,若所有平台受到規管,可確保香港擁有公平競爭的環境,同時減低投資者的風險。
唐憲生認為,政府為了保護投資者,有必要監管加密貨幣,事實上,加密貨幣本可用作支撐交易,對網絡的好處多多,「對世界而言,加密貨幣的出現本身就伴隨很大的功能,就是令到交易成本變得更低。」他又提到,加密貨幣能更有效率地支撐整個網絡經濟活動,如要推動實體經濟,加密貨幣可帶來正面影響,現在的網絡世界正正需要這些支付工具。
除了投資及交易外,區塊鏈的應用多元,例如企業可用STO募集資金。STO是企業募集資金的新方法,與傳統證券本質相同,主要利用區塊鏈技術將證券、債券等資產以虛擬貨幣形式發行,此全新的資本市場交易方式公開透明、無時差,從全球投資者手上籌集資金。因STO具有證券性質,因而受到證監會監管,STO交易平台需取得1號(證券交易)及7號(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牌照,有交易所早前表示已有地產發展商等相關機構客戶有意利用物業發行STO集資,STO未來亦有望發展成新的融資渠道。
過往,初創企業若要籌集大量資金,便需要遵循傳統方式,如首次公開招股(IPO),但這並不容易;而在新經濟模式下,若初創企業能提供良好意念,便可通過發行代幣集資,發展新業務,「這些對實體經濟是很有用的,因為發展新經濟也需要資金支持,這個手段可以令一些好意念很快得到資金。」唐憲生說。
政府針對「虛擬資產供應商」(VASP)牌照監管的諮詢於今年1月底完結,即將進入立法會審議階段,其中包括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在諮詢中,政府擬以強制發牌方式,規管所有虛擬資產供應商;持牌交易所亦只可向擁800萬元流動資產的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變相令大部份散戶未能使用獲發牌的平台進行相關交易。
「所有金融機構都要保障投資者,這是重要的,它(發牌制度)其中一個要點是專業投資者,如果到最後發展得很成熟,便可以慢慢放鬆,讓業內的人也有規可循。」唐憲生認為,自願領牌只是一個過渡期,在此之後實施強制發牌制度亦是在情理之中,「你賺到錢時就會覺得對方不給你賺錢,阻你發達,但在監管上總不能敷衍了事。」
「世界金融中心的市民卻買不到加密貨幣,其實是很可笑的。」香港加密貨幣交易平台Myethshop創辦人孫偉康對政府的諮詢方案有另一種解讀。Myethshop是香港首間以太幣找換店,自2017年中起開始運作,在此之前,孫偉康與另一名創辦人專注挖掘以太幣,儘管當時以太幣尚未廣為人知,但他們察覺到買賣需求,香港亦欠缺購買途徑,於是便開設Myethshop。現時香港大部份加密貨幣平台均大同小異,Myethshop不同之處是它像一間找換店,客戶參考每天公布的貨幣變動價格,再以現金買賣,客戶可取得實際的以太幣或其他加密貨幣(即記錄加密貨幣的Private Key鍵編碼),可自行選擇不同方式保存,Myethshop沒有收取手續費,只會賺取中間差價。
孫偉康解釋,成立Myethshop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期望大眾可用最方便簡單的方式購買加密貨幣:「我們想像成網上購物般,(客戶)可用不同方法下單。」自開業以來,Myethshop可接受ATM櫃員機、網上銀行、轉數快等任何形式的銀行轉賬,並自行設置兩萬元的限額,免除客戶戶口因買賣加密貨幣而遭封鎖,但在4月中開始只接受辦公室轉入現金。
監管情況不明 銀行不敢冒險
孫偉康表示,一直以來,香港的監管情況不明朗:「對銀行而言,他們會很疑惑應否接這宗生意,加上近年反洗黑錢條例很嚴謹,對於他們而言,加密貨幣很容易成為洗黑錢的工具。」無可否認,銀行亦有自身的風險,不會輕易冒險。他直言,銀行並不歡迎有關加密貨幣的交易,即使過去數年一直與銀行交涉,也無功而回。
隨着虛擬貨幣日漸舉足輕重,傳統銀行業或因業務被瓜分而蒙受損失,而銀行對加密貨幣的懷疑及警惕無處不在。如在今年4月,滙豐銀行便公布禁止客戶購買企業軟件開發商MicroStrategy(MSTR)的股票,該企業曾大舉買入比特幣,截至3月中已擁有約91,326個比特幣,平均每枚約值24,214美元,賬面盈利約30億美元,現時客戶可選擇繼續持有或出售現有MSTR股份。
事實上,這並不是滙豐首次限制加密貨幣交易,英國匯豐早在今年初便禁止客戶將從加密貨幣交易所賺取的利潤轉賬至滙豐戶口,此舉意味着滙豐日後有機會禁止客戶投資擁有比特幣的企業。
「我們覺得很荒謬,早前Coinbase上市,全世界許多人都在交易加密貨幣,很多媒體開始關注(加密貨幣),社會對這方面的認識也變多了,但銀行又不讓企業及個人客戶去購買。」孫偉康說。Myethshop自2017年中運作至今, 客戶開戶時也會完成「認識你的客戶」(KYC)程序,嚴謹程度與銀行相若,但仍無法獲得銀行的信任。
可是,當加密貨幣價格日益上升,如比特幣更一度升至64,800美元一枚,每天兩萬港元的交易額顯然並不足夠,Myethshop作為交易商,如要倚靠銀行出錢、入錢,便需要拉闊買賣差價去平衡現金流,在各種掣肘之下,Myethshop最終決定不再使用銀行服務。
仍處起步階段 實際功用少人知
面對加密貨幣這一趨勢,銀行的取態並不友善,而且不少職員並不熟悉這類新興資產。孫偉康表示,不難理解銀行的立場:「大眾在坊間接觸到的就是一些洗黑錢、騙案,會將加密貨幣交易與罪案、AML(Anti-Money Laundering,反洗錢)等事情劃上等號,導致風險承受水平很低。」
2015年,本港比特幣交易平台MyCoin結業,逾190人共被騙去3.7億元;警方去年首六個月就錄得58宗加密貨幣騙案,較前年同期急增近11倍,損失金額高達2,300萬元。匿名、不可追蹤的特性,很易成為騙徒犯案的工具,出現如假冒存取加密貨幣的手機應用程式、發行假幣等新興騙案,本港近日更有多宗搶劫案與加密貨幣交易有關,加上媒體傾向放大一些負面資訊,或令大眾對加密貨幣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認定為「龐氏騙局」。
無可否認,不論是加密貨幣還是區塊鏈技術,大眾均無法直接看見它們的應用方法,加上與常用的法定貨幣或支付系統如Paypal、Visa相比,加密貨幣顯然仍處於起步階段,故市民對其抱持疑問甚至質疑,不難理解,但孫偉康認為,「我們要有想像力,想像加密貨幣在五年、十年後可以做什麼?這就是其價值,如果看到便會投資,看不到便會覺得是騙財、是『龐氏騙局』。若你理解之後還是覺得沒有用處,那便無可厚非。」
本港近日更有多宗搶劫案與加密貨幣交易有關,加上媒體傾向放大一些負面資訊,或令大眾對加密貨幣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認定為「龐氏騙局」。
即便如此,加密貨幣與金錢罪案總是難以撇除關係,更甚的是,現在雖有網上平台接受以虛擬貨幣交易,但虛擬貨幣的認受性遠遠不及法定貨幣,不少人也會先入為主,認為虛擬貨幣的價值只體現於投機炒賣,對現實世界並無任何用途及價值,但事實並非如此。
例如在以太坊網絡(Ethereum Network)上運行的去中心化數字應用程式(Dapp)及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前者即「去中心化」的App,可讓所有數據皆公開透明且不可篡改;後者則具可追蹤、難以篡改與不可逆轉的特性,在沒有第三方的情況下仍能安全交易。而以太幣在其中不但可用作交易的貨幣,更可用作投保等用途。
孫偉康表示,「如果需求是來自炒賣,我覺得不是很穩陣,但當某事物已有實質的需求、用途,其價值便極之鞏固。」可是,加密貨幣的實際功用並非廣為人知,因此Myethshop一直致力參與區塊鏈或加密貨幣的推廣及教育。
上文刊登於第266期《香港01》周報(2021年5月24日)《即將面臨嚴格規管 加密貨幣狂潮到頭了嗎?》。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