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峰會】新減排承諾離目標尚遠 歷史性排放之爭仍未解
在上周由美國總統拜登主持的氣候領袖峰會上,與會的40國領袖有不少都透過視像方式宣布更進取的減排藍圖,以顯示為達至2015年《巴黎協定》(The Paris Agreement)限制全球升溫目標所作的努力,並為將於今年11月在格拉斯哥舉行的聯合國第26屆氣候變化會議(COP26)做準備。
根據美國最近才重返的《巴黎協定》,195個國家(幾乎是世界上所有的國家,包括最大的排放國)承諾,與工業化前的全球平均溫度相比,將全球暖化的幅度限制在遠低於攝氏2度的水平,並努力將此壓低至攝氏1.5度以內。
簽署國同意大幅減少其溫室氣體排放,為此訂下各自的目標,並接受了一套各國都同意的定時報告和專家技術性審查制度,每五年重訂一次必須比以往更進取的標準。COP26本來該在去年舉辦,正好是《巴黎協定》每五年「有進無退」重訂減排標準之期,因此這次氣候變化會議特別重要。
與升溫上限的距離
然而,目前的局面與《巴黎協定》的願景尚有一段距離。氣候科學分析組織Climate Action Tracker(CAT)去年12月估算,全球各國的減排標準至2100年將會使地球升溫攝氏2.3至2.6度,超出了《巴黎協定》設下的上限。若以CAT數據作計算,各國至2030年的預估溫室氣體排放量,比達至攝氏2度目標所需的排放量尚要高出27%至40%;比起攝氏1.5度目標所需的排放量更高出89%至104%。如果以各國實際政策而非其目標作估算,兩者距離將更遠。
這次拜登氣候峰會之後,各國預先為COP26提出的新減排目標確實將我們與《巴黎協定》的目標拉近了一些。按CAT的數據可計算出,如果到了2030年各國都能實現減排目標,其減排量仍將比達至攝氏2度所需的減排量高出20%至30%;比起攝氏1.5度目標所需的排放量則高出79%至90%。雖然尚未符合《巴黎協定》願景,但各國的新目標的確起到一些正面作用。
我們要問的是:既然各國2015年都同意了攝氏2度的升溫上限,何以至今其「只需說而未必需做」的減排目標依然未能滿足協定的願景?
上文節錄自第262期《香港01》周報(2021年4月26日)《新減排承諾離目標尚遠 歷史性排放之爭仍未解》。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